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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工廈單位分間劏房 無牌承建商判罰6萬元

社會事

葵涌工廈單位分間劏房 無牌承建商判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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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工廈單位分間劏房 無牌承建商判罰6萬元

2021年11月03日 12:07 最後更新:12:25

一名人士由於沒有取得《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規定的相關註冊承建商資格進行小型工程,上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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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人員於2017年到葵涌葵定路一座工業大廈視察時,發現一個工場被分間為多個單位,涉及《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123N章)的小型工程項目,包括豎設非承重磚牆、鋪設實心地台及豎設排水渠管。由於進行上述建築工程的人士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故遭屋宇署檢控。該人士在法庭認罪,並於10月27日被判罰款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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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重申,任何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亦非在任何該等承建商監督之下行事的人,無合理辯解而進行小型工程乃嚴重罪行。屋宇署如發現有關違規情況,會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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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亦非在任何該等承建商監督之下行事的人,無合理辯解而核證或進行小型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1天,另處罰款5千元。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任何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亦非在任何該等承建商監督之下行事的人,無合理辯解而進行小型工程乃嚴重罪行。

屋宇署發言人重申,任何並非訂明註冊承建商亦非在任何該等承建商監督之下行事的人,無合理辯解而進行小型工程乃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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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9千幢樓宇未遵消防安全指示 議員倡當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

2024年04月12日 14:27 最後更新:14:48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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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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