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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僕襲警判囚上訴駁回 官指舉動明顯對警懷敵意

政事

前公僕襲警判囚上訴駁回 官指舉動明顯對警懷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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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僕襲警判囚上訴駁回 官指舉動明顯對警懷敵意

2021年11月03日 15:48 最後更新:15:56

前政府助理文書主任於前年12月21日,涉在尖沙嘴「和你shop」示威活動伸腳絆倒便衣警員,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兩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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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張慧玲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指,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上訴人是蓄意「𠽤」涉案警員,其舉動明顯是懷有敵意,最終駁回其定罪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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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上訴人馮耀暉被控於前年12月21日,在尖沙嘴廣東道海洋中心2樓2337號鋪外,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曾雋賢。張官在判詞中指出,她在聆訊時已反覆觀看涉案閉路電視錄影片段,觀察到雖然馮在案發時並非全程站立不動,亦曾移動雙腳,但不認為馮當時用右腳「𠽤」涉案警員時有可能是「意外」。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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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指,馮在涉案警員經過他身邊時,用右腳「𠽤」向警員「上5吋下5吋」的小腿,令警員失去重心。張官並不接納一個人會因站立太久,而將腳伸高至觸及路過的人「上5吋下5吋」的位置那麼高,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馮是蓄意「𠽤」警員,其舉動亦明顯是懷有敵意,最終駁回其定罪上訴。

被告馮耀暉 (右白恤衫黑西褲波鞋)。

被告馮耀暉 (右白恤衫黑西褲波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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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醉酒掌摑警員 襲警被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4月09日 15:36 最後更新:15:54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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