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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例今生效 撞倒貓狗不停車可判監

社會事

交通新例今生效 撞倒貓狗不停車可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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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例今生效 撞倒貓狗不停車可判監

2021年11月07日 05:30 最後更新:08:15

為加強保障動物福利,立法會大會今年四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擴大「動物」的涵蓋範圍至包括「貓」和「狗」。根據《二○二一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司機如撞到貓或狗必須停車,藉此讓在交通意外中受傷的貓狗及時獲得治理,相關法例將於今日生效,違例者最高可判囚十二個月。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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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護動物組織成員表示,過往經常發現不少貓狗在深夜及清晨時分傷臥路中,相信大部分被汽車撞倒,部分因得不到治理而死亡,若能及時報警處理,可把握黃金時間送去醫院搶救,故非常支持新法例,認為可挽回不少動物性命。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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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修例前,《道路交通條例》訂明如有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不在車內的動物受到損害,該車輛的司機必須停車,惟「動物」的定義僅涵蓋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但修例之後「貓」和「狗」將被納入「動物」的定義中,意味由今日開始,司機如意外撞到貓狗亦須停車。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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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現時訂明,如有車輛撞到動物,司機須向任何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提供包括姓名及地址的個人資料,如司機在有關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可處以第三級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而沒有提供個人資料並沒有在意外發生後盡快及不遲於二十四小時內報警,則可處以第四級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警方不時推廣愛護動物的宣傳活動。

警方不時推廣愛護動物的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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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寵愛您」嘉年華推廣愛護動物 助流浪動物找到新的家

2024年03月11日 07:00 最後更新:08:37

新界南及新界北防止罪案辦公室10日聯合舉辦「寵愛您. 同遊白石角」大型活動,希望市民透過與動物互動及了解動物機構的工作,加強愛護動物的意識,亦同時希望透過大型嘉年華活動,幫助到待領養的流浪動物成功找到溫暖新家。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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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警方共錄74 宗有關殘酷對待動物案件,較前一年上升20宗,當中有50宗案件已成功偵破,60人被捕,有接近6成是由動物主人犯案。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個案,警方除執法外,近年亦積極推廣「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在社區層面從「教育」、「宣傳」、「情報搜集」及「調查」四個方向凝聚愛護動物人士的力量,提高公眾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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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新界南總區舉辦「狗狗社區大使」訓練班,讓義工帶同寵物犬接受服從訓練及基礎障礙賽訓練,通過測試後一同參與社區探訪活動,至今已到訪近30間學校。以及新界北總區嘅寵愛傳校計劃鼓勵區內學校係校內讓學生養寵物培養愛護動物意識,現時亦已擴展至鼓勵全港學校成立寵愛閣。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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