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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IFC多次示威違限聚 「Lunch哥」認罪准保

政事

涉IFC多次示威違限聚 「Lunch哥」認罪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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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IFC多次示威違限聚 「Lunch哥」認罪准保

2021年11月10日 14:49 最後更新:15:01

人稱「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去年多次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參與示威活動,其中3度被票控違反限聚令。法庭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一併處理他面對的控罪,被告承認其中一條,將待其餘案件審訊完結後才判刑。裁判官莫子聰批准其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將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莫官重申,所有可能的刑罰都在考慮之列。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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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被告李國永承認的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28日在中環IFC L1層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和你sing」活動,商場內有超過20人聚集,有人呼叫口號及展示政治標語,警員聞訊後到場並設立封鎖線,惟被告在內共6人未有離去,結果遭票控。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社交障礙症及過度活躍症;容易受人影響,雖然他與他人未有聽從指示即時離開,但有散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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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永另被控於2020年9月4日,在中環IFC一樓中庭,無合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組織受禁群組聚集,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他否認此控罪,排期明年2月10日開審,預計審期為2日,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及播放約17分鐘的片段。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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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下的控罪則指,他於2020年5月8日,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P1層1100至1103店舖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此案另外兩名同為18歲的被告為紀竣曦及張晉僖,排定明年1月24日開審,預計審期3日,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及播放2段影片。

李國永去年多次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參與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李國永去年多次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IFC)參與示威活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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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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