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莫德納公司(Moderna)的新冠肺炎疫苗面世已經接近一年,但該公司與美國聯邦政府旗下的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卻因為疫苗專利問題爆發爭拗。這場糾紛,源於莫德納在申請疫苗專利時,沒有將三名政府科學家列為疫苗主要成分的聯合發明人。這爭拗點不僅關係到學術榮譽,倘若政府科學家列入專利中,聯邦政府對於決定由哪些公司生產疫苗,還可獲得更大的話語權;並可批出技術授權,獲得不菲收益。
  這次莫德納藥廠與國家衛生研究院(NIH)之間爭拗,起源於七月,當時莫德納向專利及商標局提交文件時報稱,莫德納的幾名員工是廠方疫苗主要成分的唯一發明人,對於NIH認為是「主要貢獻者」的三名科學家則隻字不提。《紐約時報》昨日報道,莫德納與NIH為化解有關分歧原來已經磋商了超過一年。該報引述一名知情政府員官表示,NIH得悉莫德納七月份的專利申請書內容後大表驚訝。
  據悉,莫德納與NIH合作已經有四年。去年一月疫情爆發初期,雙方就開始合作開發新冠疫苗。《紐時》報道,美國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即疫苗正式面世前一個月,還將其稱為「NIH-莫德納新冠疫苗」。NIH堅稱,機構在研究過程中功不可沒,其疫苗研究中心的三名科學家與莫德納合作設計了促使疫苗產生免疫反應的基因序列,故此應名列該公司呈報的主要專利申請中。但莫德納七月提交專利申請時的做法,顯示其不認同NIH上述說法。
  《紐時》引述NIH稱,上述指三名政府科學家,包括NIH疫苗研究中心主任馬斯科拉(John R. Mascola)、最近退休的前副主任格雷厄姆(Barney S. Graham),以及現已轉任哈佛大學助理教授的科比特(Kizzmekia S. Corbett)博士。三人拒絕就事件置評,但NIH與莫德納分別向《紐時》發表聲明證實發生了爭拗。
  NIH與莫德納雙方的爭拗點,不僅關係到學術榮譽,倘若三名政府科學家與莫德納員工一起列入專利申請,聯邦政府可批出專利,為國庫帶來數以百萬美元計收入;另外,聯邦政府對於決定由哪些公司生產疫苗等,可擁有更多發言權,繼而可能影響哪些國家或地區能否取得疫苗。
  目前尚未清楚專利及商標局何時採取行動,但據報該局主要判定應否頒出專利權。如果雙方在專利權批出時仍未能達成協議,屆時聯邦政府將可能被逼交由法庭處理,引申的法律戰可能涉及高昂代價且釀成亂局。
  《紐時》稱,在這場爭拗發生之際,美國及其他多地的政府,已經因為莫德納公司向較貧窮國家提供疫苗的進展遲滯,而感到愈來愈沮喪。有法律專家表示,莫德納為了開發、生產疫苗,曾經收取聯邦政府近百億元經費,雙方並且合作四年,如今卻希望獨家擁有專利,行為如同「背叛」。
  《紐時》上月報道,莫德納在美國政府提供財務和科學技術支援下,成功研發出突破性的新冠疫苗,但這款疫苗卻幾乎只供應富國,讓較窮國家枯等,莫德納因此料賺進上百億美元。據稱,其疫苗出貨給富國的比例高於任何其他新冠疫苗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