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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兒會指女嬰案刑期阻嚇力不足 冀政府提高刑罰

社會事

防止虐兒會指女嬰案刑期阻嚇力不足 冀政府提高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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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虐兒會指女嬰案刑期阻嚇力不足 冀政府提高刑罰

2021年11月17日 22:00 最後更新:22:10

一名女嬰前年被虐待後死亡,受女嬰母親所託照顧她的同居情侶早前承認虐兒,各被判囚5年4個月。防止虐待兒童會認為,兩名被告的刑期阻嚇力不足,期望政府按早前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設立沒有保護兒童罪及提高侵害人身罪的刑罰。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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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幹事黃翠玲表示,導致女嬰死亡是嚴重個案,判監五年多刑期不算長。她指,現時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以沒有保護罪的刑罰而言,若是知情不報、或袖手旁觀、保護不力等,刑責可去到嚴重受傷和死亡,分別最高15年和20年監禁。侵害人身罪相對來說比較欠缺阻嚇性,她建議相應提高和將來修訂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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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個月大、僅重8公斤的女嬰Heiley遭生母交由育有3名子女的一對同居男女「免費」託管,女嬰曾因頑皮、「瀨尿」、多手四圍摸或哭鬧不休時,遭女方掌摑多次至嘴裡出血,用藤條打至藤條斷裂,更四度以鐵製狗帶綁著腰部獨留女嬰在家。女嬰前年突然昏迷送院後證實身亡,死因為頭部受傷,全身上下共有多達70處傷痕。2人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黃崇厚法官今在高等法院判2人監禁5年零4個月。

黃翠玲表示,判監五年多不算是長的刑期。資料圖片

黃翠玲表示,判監五年多不算是長的刑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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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力求年內完成強制舉報虐兒法案工作

2024年04月07日 19:25 最後更新:20:5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在法案委員會的審議階段,會與委員逐項條文商討。有議員認為刑罰過重,建議剔除監禁刑罰,孫玉菡回應指理解大家對刑罰有不同看法,指草案最大目的是希望專業人士包括教育界、醫護界、社福界等要舉報嚴重的虐兒個案,提到法例要有一定阻嚇力,才能做到有關目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政府新聞處圖片

孫玉菡表示,在審議階段,會盡量聆聽不同意見,力求取得平衡各方的安排。他又表示,力求在今年內完成法案的工作,然後通過法案。

至於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修改《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包括在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加入更多委任成員。孫玉菡回應指,會密切留意社會工作註冊局的工作,確保註冊局符合法例規定及社會期望,又指若註冊局在運作上有任何與法例精神不相稱的地方,會作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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