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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犯人欄叫口號 官批法庭不是宣泄政治地方

政事

被告犯人欄叫口號 官批法庭不是宣泄政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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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犯人欄叫口號 官批法庭不是宣泄政治地方

2021年11月18日 16:07 最後更新:16:19

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被控顛覆國家政權,今在區域法院進行提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案件完畢後,犯人欄傳來一把男聲大嗌,「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隨即指出法庭不是宣泄政治主場的地方,「不要以為自己的自由高於其他人的自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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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開庭,公眾旁聽席傳出聲音,陳官已表明「公眾人士請留意,這裏不是笪地,傾偈請到法庭外面,大把時間你傾,不要阻住法庭程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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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表示正在申請法援,第3被告朱慧盈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理由是她要專注學業,也要參加學校的工作坊活動,陳官一度質疑,「唔可以Zoom咩?」、「有疫情大家點解要見面」,辯方回應指這並非課外活動,而是校內課程的一部分,需要有小組形式作出簡報,這將會列入個人成績。陳官其後批准朱更改擔保條件,每星期2、4、6,晚上8時至11時到秀茂坪警署報到。

陳枳森。資料圖片

陳枳森。資料圖片

王逸戰(20歲)、陳枳森(20歲)、朱慧盈(18歲)及黃沅琳(19歲)被控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左起:朱慧盈、王逸戰、陳枳森、黃沅琳。資料圖片

左起:朱慧盈、王逸戰、陳枳森、黃沅琳。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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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警:調查網上帖文 發現戴耀廷為當中主要人物

2023年05月15日 15:43 最後更新:15:44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處女警5月15日於西九龍法院作供指,2020年7月受上級指示調查社交媒體中有關「35+」初選的Facebook帖文、網上文章以及片段,搜集證據「睇下會唔會違反《國安法》」,其後發現戴耀廷為當中主要人物,故著手調查。

戴耀廷的貼文。

戴耀廷的貼文。

女警續承認國安處調查小隊專用Facebook帳戶2020年7月曾於戴耀廷帖文中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

國安處調查人員曾在戴耀廷貼文留言。

國安處調查人員曾在戴耀廷貼文留言。

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何桂藍盤問下,國安處女警16117馮小敏供稱自己由2020年7月任職國安處至今,7月頭接獲上司女督察訓示,調查社交媒體中有關「35+」初選的Facebook帖文 、網上文章以及片段,搜集證據「睇下會唔會違反《國安法》」,時間不限於《國安法》實施後,並無特別指定人士,其後發現戴耀廷為當中主要人物,故著手調查。馮小敏交代搜證沒有接觸Facebook 母公司Meta或《蘋果日報》,沒有檢驗戴耀廷電子裝置,沒有確認帖文文章由戴本人撰寫或發出,任何人如可存取戴帳户均可發文,惟指戴Facebook 帳戶有官方藍剔認證,另外亦無法知悉片段上載前有否被編輯。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大律師馬維騉代表陳志全盤問下,馮小敏交代所屬國安調查小隊均使用名為「鄧奇」的Facebook帳戶搜證截圖。馬維騉引述2020年7月14日戴耀廷Facebook 帖文中,帳戶「鄧奇」於同月17日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

馮小敏確認帳戶僅由警方使用,對留言沒有印象。《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問到留言是否煽動他人留言,馮小敏同意。

國安處女警馮小敏到庭作供。

國安處女警馮小敏到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