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席的梁頌恆早前宣布流亡美國。他近日在一網台節目上憶述自己初到美國期間,由於信用評分低,無法租用當地單位居住,幾乎要露宿街頭。
該節目有兩名女主持,其中一位是上月在希臘雅典冬奧聖火燃點儀式會場高舉「光時」旗幟抗議、並被當地警方拘留26小時的邵嵐。主持其後回應梁頌恆,稱美國使用「信用評分制度」,如果能夠按時繳清稅款、信用卡數之類的應交款項,信用分數就可以提升,滿分是900分。然而,梁頌恆是流亡之身,既未有「信用評分」紀錄,而且不能在當地工作,無法提交入息證明和通過壓力測試,繼而難以租住單位和提供申請信用卡時的住址證明。
梁頌恆形容這是一個死循環,批評不願租出單位的美國人「 現實」,所幸有在美港人擔保,才能「有瓦遮頭」。他又在節目中,教授「手足」們「二房東」招數,即先找一個有信用分數的人做「二房東」,然後再把房子分租給其他「手足」,以避開信用分數的限制。
翻查資料,2016年,青年新政梁頌恆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展示 「Hong Kong is not China 」的橫額,並以英語讀出諧音「支那」等,被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要求需要重新宣誓,他其後與另一名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因宣擔無效而被取消議員資格。
根據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16年11月15日及2017年7月14日就梁頌恆、游蕙禎及梁國雄所作立法會誓言有效性作出的判決,他們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其中,立法會對梁頌恆提出涉及93萬港元的申索,區域法院於去年5月判梁敗訴,由於他未能履行該項判決,行管會於去年8月在原訟法庭展開申請梁破產的法律程序,法庭最終於今年1月正式頒下梁頌恆的破產令。
除破產外,梁頌恆亦曾意圖闖進立法會會議室再次宣誓,被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成,須入獄4周,至去年9月底刑滿出獄。換言之,梁頌恆現在是名有刑事案底的破產人士。
去年11月,梁頌恆低調地離港赴美,並宣布辭去青年新政一切職務,與香港家人斷絕一切關係,同年12月底,包括梁頌恒在內的30名人士,被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通緝。
不過,梁頌恆自爆慘況,不單止未獲同情,更加惹來香港網民熱議。有網民批評梁「罪有應得,情不自禁拍手叫好」,亦有網民嘲諷他「逃亡出去的罪犯還以為自己是座上賓」,「香港巨嬰被教做人,大快人心」。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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