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達通收取電子消費券的市民,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本月30日或之前達到4000元,可於12月16日獲發尾期1000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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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提醒於8月1日透過八達通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如他們希望於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須於本月30日或之前達到4000元。

相關市民可透過以下方法查詢其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

●八達通網站(voucher.octopus.com.hk

●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969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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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消費券的發放安排,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特定時間內,如其「合資格消費」達到4000元,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便會在達標後的下一個月16日發放。特定時間是指首期消費券發放後的4至7個月。以8月1日獲發首期消費券的市民為例,其「合資格消費」如在11月30日或之前(即發券後4個月)達到4000元,便可於12月16日收取尾期1000元消費券。這批市民的「合資格消費」最遲須於明年2月28日(即發券後7個月)累積達到4000元,才能趕及在明年3月16日收取尾期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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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於10月1日獲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根據發放時間表,將於12月1日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其中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其第二期消費券金額為3000元。而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第二期消費券的金額為2000元。相關市民會在12月1日當天陸續收到獲發放第二期消費券的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序推送通知。

八達通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本月30日或之前達4000元,可於12月16日獲發尾期消費券。資料圖片

八達通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本月30日或之前達4000元,可於12月16日獲發尾期消費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