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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 藏士把拿逃出理大 男生管非法工具罪成候判

政事

理大暴動 藏士把拿逃出理大 男生管非法工具罪成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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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 藏士把拿逃出理大 男生管非法工具罪成候判

2021年11月22日 17:31 最後更新:17:48

前年11月理工大學衝突事件中,一名管有2支士把拿的19歲學生循隧道逃跑不果,被警員截獲並控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將先索取其更生、勞教中心等報告,被告還押至12月6日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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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梁嘉琪指出,案發當日理大連日均有暴動發生,被告帶同面巾、放毒面具等物件跑出理大,而該隧道可通往校園,推論他與事件有關,意圖以它們掩飾身分。梁官亦不接納辯方所指,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胡景輝沒有看到被告從隧道跑出,相反他的供詞誠實可靠。控方案情指,理大被封鎖第二日早上,包括被告在內3人嘗試分散逃離,期間曾向警方投擲碎石,他被捕後,警員在其背囊搜出涉案物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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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鍾家軒,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康莊道近漆咸道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管有一支銀色扭力扳手及一支銀色六角匙扳手。

被告鍾家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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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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