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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 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本周五開庭索取法庭指示

政事

首宗國安法案 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本周五開庭索取法庭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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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 唐英傑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本周五開庭索取法庭指示

2021年11月23日 15:51 最後更新:16:14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並撞倒3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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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早前經審訊後裁定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罪成,判其監禁9年及停牌10年。

AP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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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在8月13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上訴案將於本周五(11月26日)上午九時半開庭索取法庭指示,估計歷時半小時,惟負責法官的名稱只列為「HC Jud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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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唐英傑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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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 逃離香港的干犯危害國安罪行人士

2023年12月29日 22:58 最後更新:23:30

警方表示,近日某些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公然違反監管令或保釋條件逃離香港,誠信徹底破產,又指他們非但沒有反省以往對香港和市民所稱造成的傷害,更以所謂受害人身份乞求外國反華勢力援助,行為卑劣可恥,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懲教署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 資料圖片

警方說,根據《香港國安法》,收集分析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是國安處的職責之一。國安處一直循不同渠道、方法及人物等收集與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關的情報,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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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則點名,嚴厲譴責「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指他公然違反監管令,潛逃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署方已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部門依法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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