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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婆婆徒步危走迴旋處 兩善心司機落車扶至行人路

社會事

大埔婆婆徒步危走迴旋處 兩善心司機落車扶至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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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婆婆徒步危走迴旋處 兩善心司機落車扶至行人路

2021年11月24日 15:00 最後更新:16:29

大埔一個迴旋處今早上演驚險一幕!網上流傳影片,有私家車駛過林錦公路交匯處時,發現一名婆婆在該處徒步橫過,司機見狀即落車上前扶她走到路邊;其後片主發現婆婆仍在欄杆外行走,遂帶她走回行人路,事件引起網民熱議。

影片截圖

影片截圖

根據該段網上車Cam片段可見,事發於今早9時許,一輛銀色Land Rover Discovery私家車被發現在大窩林錦公路交匯處緩慢行駛,原來在其車身左側,有一名拿著雨傘的婆婆正徒步橫過林錦公路入迴旋處路口。黑衫男司機見狀立即停車落地,奔向婆婆並扶她走到路邊,期間用手示意其他左面車輛停下;其後司機向兩邊車輛揮手致歉,並急步跑回車上駛走。

影片截圖

影片截圖

其後當穿白衫的車Cam片主駕車沿迴旋處駛入林錦公路時,發現剛才那位婆婆還走在行人路欄杆外,遂靠左停下私家車,落車將婆婆帶回行人路。

影片截圖

影片截圖

影片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激讚兩位私家車司機非常善心,「好心有好報,個個迴旋處落嚟啲車都頗快,兩位司機無私付出值得讚」、「片主與Driver well done!!」。不過亦有人認為有關行為很危險,「請不要魯莽鼓舞別人去冒險」、「有冇好心做壞事呢?阿婆又點會在迴旋處?凡事多方面想,架車好彩有位停,如果冇呢,架車停在馬路上增加其他駕駛者盲點,車多呢?有拖頭經過呢?」

影片來源:「車CAM特警」

有私家車今早駛過大窩林錦公路交匯處時,發現一名婆婆竟在該處徒步橫過,兩名司機見狀即落車上前扶她走到路邊。影片截圖

有私家車今早駛過大窩林錦公路交匯處時,發現一名婆婆竟在該處徒步橫過,兩名司機見狀即落車上前扶她走到路邊。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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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長疑邊揸車邊睇片 轉綠燈開車都繼續播 網民鬧爆:炒得!

2024年04月18日 11:30 最後更新:11:51

有巴士車長疑將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放在軚盤前方,一邊揸車一邊睇片。網民鬧爆:炒得!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巴士車長疑邊開工邊睇片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大埔TAI PO」以「巴士車長好悠閑」為題上傳片段,當時巴士停在交通燈處等候,片主則坐在巴士上層靠窗的位置,片主向下拍攝到一旁另輛巴士的車長位置。影片顯示,當時該巴士車長軚盤前方放置一部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正在播放影片。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影片未顯示巴士車牌號碼

由於當時交通燈為紅燈,兩輛巴士也是停車狀態,但當交通燈號轉綠時,該巴士車長仍然沒有關掉影片,而是一邊播放影片,一邊駕駛巴士。不過片主並沒有影到該巴士屬於哪間巴士公司,及巴士的車牌號碼。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離譜行為引發網民強烈不滿及擔憂

影片曝光後,不少網民譴責車長罔顧乘客安「炒得啦! 5怪得之架巴士5記等扭呔」、「怪之得咁多意外啦」、「超級不負責任!」、「喺我遇到一定投訴佢」、「唔應該縱容」、「又真係過份左」、「冇車牌有鬼用」、「報警未」。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涉事巴士車長或已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42(1)(g)條,汽車正在移動時,駕駛者不得以他本人手持或置於他的頭與肩膀之間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也不得以他本人手持的方式使用流動電話的任何附件。觸犯該條可處罰款2,000元。而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列明,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

(FB影片截圖)

(FB影片截圖)

帖文來源:Facebook群組「大埔TAI 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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