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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長: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提檢控

社會事

知識產權署長: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提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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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長: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提檢控

2021年11月25日 12:07 最後更新:12:24

政府就修訂《版權條例》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之後提交立法會審議。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於電台節目表示,《版權條例》會以2014年的條例草案版本作為基礎,強調政府絕對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直接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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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福來指,今次諮詢以2014年的條例草案作為基礎,因當時已作多次的諮詢,並已取得最充分共識,認為當中的原則至今仍然適用。他強調,一個作品是否涉及侵權,最重要是版權擁有人本身有否同意、默許或者追究,若版權持有人不打算追究,政府不會繞過版權持有人直接作出檢控。至於有關網上影片創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取得廣告分紅的問題,黃福來指,現時的平台已有設計讓版權持有人得悉其作品被使用,再作出相應回應,形容為成熟的商業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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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兩度立法失敗的《版權條例》,港府決定重推修訂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將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立法建議涵蓋5大範疇,包括保障版權持有人權利、將指定的侵權行為刑事化、增加民事索償案件的法定因素、增訂「安全港」條文,又新增3類豁免,包括戲仿、諷刺和評論時事的使用版權作品。

知識產權署署長黃福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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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版權條例》附屬法例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有關市民亦需要先簽署書面聲明。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許麗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行的《圖書館規例》是根據字數來定義複製作品的「合理比例」,新修例摒棄「字數計算」方式,建議為「合理比例」提供一個指引,而不是一個嚴格定義,但「合理比例」為多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許麗珊又說若複製品超過10%內容,則需按照個別具體情況和作品特性再衡量。她舉例說複印書籍時,如果只能是印10%,有關句子未必完整,因此要複印多一些。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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