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的現金發放計畫自去年6月21日開始接受登記以來,整體運作順暢。截至今年11月23日,計畫已向超過650萬名合資格的登記人發放每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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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指,計畫將於今年12月31日截止登記。符合資格準則(即在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滿18歲,並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尚未登記的市民,請在截止登記日或之前經電子或書面登記,以領取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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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經銀行進行電子登記並獲核實符合資格準則的登記人,一般會在登記後約一星期經其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到款項。如經銀行或香港郵政遞交書面登記表格及經香港郵政網站遞交電子登記表格人士,一般會在登記後約兩個星期經其指定的個人銀行帳戶,收到款項或收到香港郵政以短訊或信件形式發出的領取支票通知,而選擇領取支票的市民須於通知上列出的時段內,親身到其指定的郵政局領取抬頭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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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表示,現金發放計畫下發放的支票有效期為6個月。如登記人未有在支票發出日期6個月內領取支票,該支票會失效,而新的支票將會自動重發並置於同一郵政局內待領。如登記人在重發支票發出日期6個月內仍未領取,或已領取支票但未有在其失效前兌現或存入銀行,將被視為放棄領取款項。截至11月23日,尚未領取的重發支票約有3 200張,其中約900張的有效期將於今年內屆滿,有關的登記人應盡快前往其指定的郵政局領取支票。

截至今年11月23日,計畫已向超過650萬名合資格的登記人發放每人10,000元。

截至今年11月23日,計畫已向超過650萬名合資格的登記人發放每人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