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近日河南南陽一對夫婦因為野豬糟蹋莊稼,三個月內獵殺八隻野豬被判刑。被告吳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被告胡某(吳某妻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對國家造成的損失費用,賠償人民幣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