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期現場檢查了16家證券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落實情況,發現相關公司在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要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主要分為5大類。中證監表示,將對尚未開展全面風險管理檢查的證券公司實施「全覆蓋」現場檢查,適時對已檢查公司的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

《中國證券報》報道,中證監在檢查中發現,部分公司雖已逐步形成全面風險管理意識,但全面風險管理能力還有所欠缺,尤其是對部分高風險業務、子孫公司的風險管控思路還停留在「定制度」的初級階段,部分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與其業務發展規模呈現出一定程度的不匹配,導致風險事件易發頻發。為達到「以查促改」的目的,監管已依法對違規的證券公司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報道稱,今次中證監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分為5大類,包括風險管理訊息系統全覆蓋尚存「盲點」,機構覆蓋不完全,部分公司的風險管理系統尚未覆蓋全部子公司,部分公司對聲譽風險、操作風險關注不足,而個別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發生操作風險後,時隔數日甚至月餘才上報。

同時,境外子公司風險管控不到位。部分公司風控系統未實現對香港子公司全部業務的覆蓋,自營投資、孖展、衍生品等交易性業務的風險監測頻率、數據顆粒度存在不足。

支持保障各項措施亦未有效執行。制度更新落實不到位,部分公司的風險管理制度不夠細化或未及時更新、未按要求對全面風險管理情況開展專項審計等。風險人才儲備不足及薪酬考核機制未達標等。

中證監表示,將對尚未開展全面風險管理檢查的證券公司實施「全覆蓋」現場檢查,適時對已檢查公司的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