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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4個案共判罰款約26萬元

社會事

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4個案共判罰款約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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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 4個案共判罰款約26萬元

2021年11月29日 11:55 最後更新:12:05

屋宇署指,就4張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涉事業主最近分別於屯門裁判法院及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各自的罰款由5萬元至約8萬元不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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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個案涉及屯門青楊街一個工業大廈單位外牆的違例搭建物及金屬簷篷。第二宗個案涉及三個位於西貢蠔涌的違例搭建物。第三宗個案涉及屯門大欖瑜翠街一間獨立屋的僭建物,包括一個約76平方米的僭建地庫,以及於單位外牆及毗鄰花園的斜坡上4個共約34平方米的僭建物。第四宗個案涉及屯門樂翠街一個住宅單位一個面積約120平方米的天台搭建物。

屋宇署指出,該些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興建,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屋宇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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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指,第一宗個案的業主曾遭屋宇署先後2次提出檢控,並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約4萬元。由於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第3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於10月2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6.49萬元。而第二宗個案的業主同樣曾遭屋宇署先後2次提出檢控,並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約10萬元。不過,該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第3次提出檢控,並於本月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罰款7.75萬元。

第三及第四宗個案的業主早前曾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分別被罰款逾3萬元及4萬元。由於該兩名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兩名業主於本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次被定罪及分別被罰款6.71萬元及5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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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發言人說,僭建物可影響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建築物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命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4個案共判罰款約26萬元。 資料圖片

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4個案共判罰款約26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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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檢討《建築物條例》 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

2023年11月15日 13:52 最後更新:14:30

政府表示將檢討《建築物條例》並提出修訂建議,以賦權屋宇署更有效執法,以加強保障建築工程安全。

修訂建議包括簡化轉介予紀律委員會的程序、研究同步進行檢控和紀律處分的可行性、亦會考慮提高紀律處分罰則,例如停牌期限、罰款水平以及譴責條款等。

就私人發展項目,屋宇署去年底調整程序,如果註冊承建商涉及建築工程有關的致命事故,即使未被定罪,其註冊續期的申請亦會轉交予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進行面試及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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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一直有就「認可名冊」內的承建商作出規管,如果相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不論刑事檢控完結與否,局方會及早採取行動,包括暫停投標資格或從「認可名冊」中除名。在工務工程招標制度方面,有關部門除了考慮標價外,工地安全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有關評分可佔整體技術評分約三成。發展局本月亦引入新評審標書機制,如果承建商涉及嚴重事故,即使並非發生在工務工程工地,其工地安全的相關技術評分將會被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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