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聯同各警區一連兩日(11月29日至30日),在區內進行代號名為「駒始」 (KICKSTARTER)的執法行動,打擊與公共服務車輛相關的交通違例事項,包括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超速駕駛和涉及違反交通燈、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違例事項。
unsplash圖片(示意圖)
警方檢查的士司機及乘客有否繫上安全帶。 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發現15名公共小巴乘客、1名公共小巴司機、7名的士司機及1名校巴司機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將向相關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另外,人員就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違例情況,共發出9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表示,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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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檢查小巴司機及乘客有否繫上安全帶。 警方圖片
港島總區交通部、港島各警區人員聯同交通督導員18日進行港島總區交通日,在區內多個交通黑點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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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警方共拖走2輛造成嚴重阻塞的違泊車輛及發出182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主要涉及違例泊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此外,警員拘捕一名因欠交法庭罰款被通緝的男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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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亦利用流動攝錄機配合交通執法行動,其間發現有40輛違例車輛,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另外,警員發出46張傳票,當中主要涉及行人不依交通燈號過馬路及沒有展示有效的車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