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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fb煽惑襲警囚七月

社會事

六旬男fb煽惑襲警囚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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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fb煽惑襲警囚七月

2021年12月03日 05:30 最後更新:09:44

去年一月十九日有示威者在中環聚集,其間有四名警員遇襲受傷,六十一歲男子事後在facebook發帖揚言「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但無打裂頭顱」,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他人蓄意傷人罪罪成,法官李慶年判刑指,在科技發達的時代,社交媒體提供了資訊的方便,也增加了散播假新聞及仇恨言論的風險,勸喻使用社交媒體的人士需要反思,但考慮被告不是名人,回應人數不足一百人,乃判被告入獄七個月。警察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陳穎在庭外強調,絕不姑息任何人利用網上作平台煽動仇恨及鼓吹暴力,網上煽惑他人與實質干犯該罪行同樣嚴重,相信判決帶來阻嚇性作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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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官指,被告蔡易文發帖不是鹵莽的行為,而是帶有犯罪意圖的非理性及煽動性的表達,有意圖透過帖子,鼓勵其他人打裂警員頭骨,社交媒體猶如病毒般擴散,刺激隱蔽人士或少數極端分子。惟量刑時考慮蔡不是名人,回應人數不足一百人,而其帖子沒有進一步提升激進程度,亦沒有具體襲擊警員頭部的計畫。李官續指,社交媒體的設計,往往出現無限推進某一種喜好訊息,局限了多元訊息接收,進一步把不同立場的人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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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數千名示威者在中環遮打花園聚集,要求改革立法會選舉,並促請國際社會制裁香港政府。期間四名警務人員在長江集團中心附近受襲,有人頭部被擊打。蔡翌日凌晨使用自己名下facebook帳戶「Tony Choi」發帖,內容屬針對警員的威嚇性言論,警方於去年五月上門拘捕蔡。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〇五九——二〇二〇。 

被告蔡易文,被判入獄七個月。

被告蔡易文,被判入獄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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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遭「抄牌」涉以車門撞交警 前港足代表招重文脫罪

2024年02月15日 16:43 最後更新:17:24

前港足代表、現任港超球隊標準流浪教練團成員招重文,懷疑因不滿交通警「抄牌」,涉嫌用車門撞到警員,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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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裁決時指,拒絕接納涉案交通警員反口覆舌的口供,而案件亦沒有證據證明涉案車輛車門打開了多少,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被告。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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