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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 6人被控縱火藏汽油彈等 17歲男生認罪還柙候判

政事

修例風波 6人被控縱火藏汽油彈等 17歲男生認罪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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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 6人被控縱火藏汽油彈等 17歲男生認罪還柙候判

2021年12月03日 14:10 最後更新:14:21

4男1女涉於去年初在旺角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投擲汽油彈縱火後逃去,警方在他們租住的酒店房內搜出汽油彈及腐蝕性液體等物品,調查後再拘一人。6人同被控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當中最年輕的17歲男生今承認各一項縱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另一項縱火罪則獲法庭存檔。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下令被告還柙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勞教中心報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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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讀出案情指,被告劉智曦與同案5人去年2月3至5日租住旺角一間酒店客房作犯案基地,期間曾多次到附近的五金舖及便利店購買工具、易燃和腐蝕性液體等材料製作汽油彈,2月4日晚上11時許,兩名休班警長59024和 33347行經案發地點,看見身穿深色衣服、蒙面的其中包括劉在內的5名被告。他們將帆布、圍欄等雜物放在車路,再投擲約5枚汽油彈焚燒上述路障及車路。5人之後逃往附近一所學校旁一條掘頭路換衫,其中一人走向兩警長後被捕,劉與另外4人則逃回酒店。

另一隊警員到酒店調查,劉於客房內被捕。當時房間內充滿汽油味,大量物品散落地放於顯眼處,包括9枚汽油彈、2罐汽油、1個載有重量百分比濃度為94%藍色硫酸的膠樽、1個載有含有丙酮、乙酸乙酯及二甲苯透明有機混合液體的啤酒樽、白砂糖、白毛巾、漏斗等。該些物料足以製造共10枚汽油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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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驗後,眾被告的衣服及個人物品,以及客房内的衣物、手套、裝備等,大部分均驗出帶有微量易燃物質。而其中一人的手機中發現數張案發期間在客房拍攝的照片,包括劉與機主組裝汽油彈的自拍照,顯示劉當時戴著防毒面罩。劉警誡下稱「當時淨係掟咗一支汽油彈落地下燒姐,無燒到其他嘢。」他承認在涉案彌敦道十字路口投擲一枚在客房內製造的汽油彈,以及連同其他人從酒店出發到某處投擲約5枚汽油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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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為16歲中三生的被吿劉智曦承認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財產,即該交界的一段車路;以及在同年同月3至5日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9枚汽油彈、一瓶易燃液體、兩罐汽油、一樽腐蝕性液體、一包糖、4條毛巾、一個漏斗、一把士巴拿、一把剪鉗、兩把鎚、3罐液化石油氣、4罐噴漆。另一項縱火罪則獲法庭存檔。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今移師於西九龍法院審理。

同案另涉5名被告,陳鴻基(24歲,無業)、陳國強(27歲,運輸工人)、林天詠(20歲,侍應)、莫熙陽 (17歲,中六生)及陳鴻輝。莫及兩名陳姓被告表示擬認罪,將分別在明年5月30日及6月27日正式答辯;餘下不認罪被告則排期於明年6月27日受審。

反修例期間,多區有人投擲汽油彈縱火。 資料圖片

反修例期間,多區有人投擲汽油彈縱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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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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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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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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