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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點名批報道妖魔化大潭峽懲教所 立場新聞回應:傳媒責任是監察權力

政事

鄧炳強點名批報道妖魔化大潭峽懲教所 立場新聞回應:傳媒責任是監察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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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點名批報道妖魔化大潭峽懲教所 立場新聞回應:傳媒責任是監察權力

2021年12月03日 18:11 最後更新:23:54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在記者會上,點名批評《立場新聞》借免遣返聲請人士對大潭峽懲教所作出偏頗、誤導及妖魔化報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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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強調,羈留300名等待遣返者並非監控。他又指,「最惡劣」的等待遣返者會被羈留在青沙灣羈留中心及大潭峽懲教所,而風險最大的人士則會被集中羈留在大潭峽懲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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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懲教所並非難民營、更生處所或酒店,而是拘留所,並需要管理。他又指,需要保障其他羈留人士及職員的安全,批評相關報道污名化智慧監獄設施,並指並非視羈留人士為「白老鼠」,而是提供透過相關設施提供便利。鄧炳強重申,若有人違法或危害國家安全,會尋找證據證明相關人士違法。

鄧炳強指,懲教所並非難民營、更生處所或酒店。

鄧炳強指,懲教所並非難民營、更生處所或酒店。

對於鄧炳強的批評,《立場新聞》編輯部表示,傳媒的責任是監察權力,呈現社會各界持份者的意見,包括弱勢社群聲音。並表示深信充分的言論及新聞自由,讓多元的觀點互相交流交鋒,有助社會進步,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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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 | 條例生效一個月 鄧炳強:香港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2024年04月23日 18:41 最後更新:18:42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至今一個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中新網專訪時表示,很希望邀請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朋友來港,看看實際情況怎麼樣,香港現在很自由,完全沒有改變。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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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自今年3月23日正式刊憲生效。 鄧炳強強調,條例的罪行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有更好保障,基本上不會有任何影響。

中新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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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出,從諮詢文件開始,當局已經將每個罪行都列得很清楚。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本地立法,即用普通法的概念去立法。 所以普通法的一些基本原則,例如無罪假定和接受律師的權利,這些普通法中所保障的權利都是有的。

中新網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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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條寫得很清楚,一些基本的人權、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或者是其他自由,都是得到保障的。 該部法律也與兩大國際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接軌。鄧炳強表示,曾與外國商會面對面解釋法律,直接回答問題,非常有效。 而香港在外地的經貿辦事處,也有向外國商人解釋該部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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