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博白縣城去年有二十二歲男子秦某水酒後借手機不果,將七十歲路人當街打致其顱腦損傷,李昏迷至本年三月搶救無效死亡。被害家屬周四收到該案的判決書,打人者秦某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報,本案被害人李某武於一九七九年參加越南自衞反擊戰,身負重傷,榮獲三等功。一九八三年回到博白縣人民武裝部,一九八六年轉業到工商管理局後退休。雖他生前患肝膽管細胞癌,但顱腦損傷是致死主因。
  被告人的行為引發公憤。有網民感嘆「沒有死在越戰,卻被國人打死」,亦有人想到創意死刑法,認為要一人一腳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