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雁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郭振華4日在北京談及中國人大制度時表示,中國的人大代表不是職業政客,不代表任何特殊利益。
當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舉行《中國的民主》白皮書新聞發佈會。郭振華談及中國人大制度與西方制度的區別。
他指出,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初心和本質就是要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作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基礎的中國人大代表選舉有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中國公民的選舉權利具有最廣泛的普遍性。根據憲法,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有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當前中國正在進行縣鄉兩級人大的換屆選舉,有超過10億選民參加選舉。這是中國全過程人民民主最生動的實踐,也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選舉。
郭振華強調,1953年新中國的第一部《選舉法》確立了選舉權的普遍性。這與西方國家用了上百年甚至數百年時間才實現法律意義上的普選,中國是一步到位地實行了名副其實的普遍選舉。關於選民參與的普遍性,也就是參選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進行12次鄉級人大代表的直接選舉,11次縣級人大代表直接選舉,選民參選率都保持在90%左右。關於選舉經費的來源,中國的人大代表選舉經費由國庫開支,這就從制度上有效保證了金錢不能染指選舉。
第二,中國的人大代表具有最廣泛的代表性。「在中國,可以說每一個地區、每一個行業、每一個領域、每一個民族都有人大代表。」
關於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的情況,郭振華指出,中國的人大代表,無論是全國人大代表還是基層人大代表,都來自人民、紮根人民,非常接地氣。而且中國的人大代表當選以後,都不脫離原工作崗位。近些年來,全國各級人大建立了22萬多個代表聯繫群眾的站點,實現了全國所有鄉鎮、街道全覆蓋,很多地方還延伸到社區、村組。各級人大代表都定期在這些站點接待群眾,聽取意見。
郭振華說:「這樣的制度安排,決定了中國的人大代表不是職業政客,不代表任何特殊利益,他們能夠真實、直接地感受人民群眾的所思所盼,並且通過國家權力機關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