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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非法集結9人否認控罪 城大男生認罪還柙明年判刑

政事

10人涉非法集結9人否認控罪 城大男生認罪還柙明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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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非法集結9人否認控罪 城大男生認罪還柙明年判刑

2021年12月06日 15:03 最後更新:15:04

前年8月25日多區爆發激烈衝突,當晚示威者轉至深水埗聚集,10人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當中9人否認控罪,餘下一名男生承認非法集結罪,明年1月24日判刑,還柙懲教署看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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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為城市大學三年級學生的吳南海,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根據控方訴吳海南的案情摘要,當晚約9時28分,警察防線沿欽州街向長沙灣道方向推進,驅散集結在西九龍中心外一段欽州街的示威者,警方15分鐘後撤離,不久大量示威者再次集結,並佔據長沙灣政府合署外的欽州街馬路,上百計的示威者集結在介乎深水埗警署舆長沙灣道之間的一段欽州街。集結人士不斷敲擊物件發出噪音,又多番高呼針對警員的侮辱性語句,在場作出叫囂。有示威者以雷射筆照射警員及深水埗警署,警方曾發出多次警告,要求他們散開,惟不獲現場人士理會。晚上9時50分,戴上防毒面罩的吳被發現身處集結人士的前線,他在警署附近徘徊和逗留。其間有示威人士辱罵警員。警方作出驅散行動期間,現場拘捕吳,當時他身穿黑衣、黑褲及黑鞋,頭戴黑色頭盔和防毒面罩,攜有防火手套及兩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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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依次為葉卓邦(17 歲,學生)、林嘉豐(36 歲,無業)、林浩廷(28 歲,測量員)、林易津(25 歲,地盤工人)、韓紫彤(23 歲,無業)、吳南海(21歲,侍應)、黃澤鋒(21 歲,學生)、唐恒輝(23 歲,學生)、龔漢文(23 歲,港鐵技工)、盧宇栢(19 歲,學生)。

當晚示威者在深水埗一帶集結。 資料圖片

當晚示威者在深水埗一帶集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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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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