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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女被控暴動後年1月審 兩人獲准縮短宵禁時間

政事

4男女被控暴動後年1月審 兩人獲准縮短宵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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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女被控暴動後年1月審 兩人獲准縮短宵禁時間

2021年12月07日 18:25 最後更新:18:43

前年11月理大衝突,4名男女被控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提訊並合併處理,審訊定於23年1月3日,排期25日。4人獲准保釋。4名被告梁子揚(25 歲,學生)、許寧軒(20 歲,學生)、馬嘉惠(27 歲,護士)、嚴家朗(28 歲,汽車美容技師)分別被控暴動罪重,梁再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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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馬嘉惠及嚴家朗的大律師向法官郭偉健申請更改宵禁令時間,馬指因晚上修讀瑜珈導師課,申請宵禁令由凌晨12時延後凌晨1時30分開始。當汽車學徒的嚴家朗稱要學習汽車美容技巧,申請禁令由凌晨12時30分延後凌晨2時30分開始。郭官一度質疑,「咁奇怪,師傅不用睡覺?」,續指「聽落去唔似一般人作息」。郭官要求二人呈上報讀課程的地址,最終批准二人縮短宵禁時間,條件是凌晨12時至新修定的宵禁時間內,「一係就喺學嘢地方,一係就喺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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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訊並合併處理。

案件今在區域法院提訊並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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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包圍立法會 赴台進修回港被捕認罪囚26個月

2024年03月21日 15:22 最後更新:16:09

2019年示威者包圍立法會,一名28歲男子在台灣修畢學業,2022年回港後因涉案被捕起訴,他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監26個月。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現職室內設計師,警方曾主動撤回被告保釋要求,被告因此離港進修,學成回港後再被捕,辯方又指,被告案發時沒有在警方推進時退後,是以被動方式攔阻,非主動衝擊警方防線。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 資料圖片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表示,包括被告在內曾參與暴動的年輕人,以違法方式表達改變社會的理念,害人害己,本案為預先計劃,參與人數最高峰有過千人,暴動規模大而持續,被告涉及的階段約34分鐘。

法官表示,辯方提到被告所涉之階段沒有使用汽油彈、沒有縱火,也沒有證據顯示案中有人受傷,控方也表示當時沒有襲擊警員情況,故將本案情節訂於低至中度嚴重性。證據顯示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但沒有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撤回保釋後再被捕等延誤折騰因素,判處2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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