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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拾遺不報 執到現金擅自轉贈拾荒婦惹議

社會事

網民拾遺不報 執到現金擅自轉贈拾荒婦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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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拾遺不報 執到現金擅自轉贈拾荒婦惹議

2021年12月07日 19:45 最後更新:20:08

路不拾遺是美德,然而擅自將失物轉贈他人,則是否應該?有網民近日表示,自己將拾得的一筆現金,自行轉贈給拾荒老婦,解釋是幫失主「做善事」,帖文一出引起不少議論。

有網民近日表示,自己將拾得的一筆現金,自行轉贈給拾荒老婦,解釋是幫失主「做善事」,帖文一出引起不少議論。

有網民近日表示,自己將拾得的一筆現金,自行轉贈給拾荒老婦,解釋是幫失主「做善事」,帖文一出引起不少議論。

有網民近日FB群組「將軍澳主場」發帖,並附上一幅圖片,表示:「剛剛在梯級地下見到$360,唔知邊個跌咗,等咗15分鐘都冇人返嚟搵或問,最後將呢$360畀咗一位拾垃圾的婆婆,當幫你做咗善事啦!」。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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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一出曾引起議論,雖然這名網民已刪除帖文,但被人截圖重新上載。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好人好事,雖然犯法就係犯法」、「啲錢折得咁工整,失主應該好重視,或者係救命錢,樓主做法有問題」;也有人不滿其他人只是一面倒批評,直言「佢都係出於向善,大家不如唔好狙擊佢」、「何必咄咄逼人」。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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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亦有人建議:「正確做法係攞去警署,過一排冇人認領,好似會同你講有幾個處理方法,其中一個係啲錢屬於你,嗰時你可拎去做善事。」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2(1)條,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最高可處10年監禁。

資料來源:FB群組將「將軍澳主場」

有網民近日表示,自己將拾得的一筆現金,自行轉贈給拾荒老婦,解釋是幫失主「做善事」,帖文一出引起不少議論。

有網民近日表示,自己將拾得的一筆現金,自行轉贈給拾荒老婦,解釋是幫失主「做善事」,帖文一出引起不少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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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供養同住奶奶大伯卻遭針鋒相對 港媽更因丈夫1反應感無助

2024年03月28日 12:35 最後更新:14:54

港媽婚後要與奶奶及大伯同住,剛要負擔家中大部分開支,但兩人不但不體諒更處處挑剔,令她心情抑鬱。

有港媽婚後要與奶奶及大伯同住,亦要負擔家中大部分開支,但兩老不但不體諒,更處處挑剔,令她心情抑鬱。示意圖

有港媽婚後要與奶奶及大伯同住,亦要負擔家中大部分開支,但兩老不但不體諒,更處處挑剔,令她心情抑鬱。示意圖

該港媽於「親子王國」討論區以「結咗婚,就要養埋99同大伯?」為題發文大呻,表示婚後夫妻二人與奶奶及大伯同住,原本以為這樣的生活會和諧平穩「其實2公婆,大家做咩職業,搵幾多,冇計,只要大家互相支持,開心平淡生活就ok。一直抱住咁心態,所以結婚就同99,大伯住」。

不過相見好同住難,日子耐了,樓主開始發現奶奶及大伯的言行和性格令她感到極度困擾「住落佢地自己咩都係岩,人地永遠都為錯」。她指兩老經常以燒味或燒烤醃製的食物當晚餐,但當她購買外賣時,卻被批評不健康「我跨區返工,返工連車程都成12個半鐘,真係冇時間煮飯買餸」。樓主又憶述,新年時,娘家的親人到訪拜年,奶奶及大伯竟當面嫌棄親人準備的禮盒「喺我面前話唔鍾意,一d都唔理人感受」。

(Getty圖片)

(Getty圖片)

此外,樓主夫妻除了支付家庭的租金、水費、電費和上網費等基本開支外,還需要支付給奶奶湊孫的費用。相比之下,大伯只支付不到家庭開支的五分之一,這讓港媽感到相當不滿和委屈「我咁辛苦返工,要養一d唔適體諒,永遠都話你點點唔好既人,值得咩?」

雖然樓主與老公有能力搬出去住,但老公擔心兩老無法自理而拒絕搬離「我地2公婆絕對有能力自己搬出去住,只係剩返99同大伯,老公擔心佢地攪唔掂自己,所以暫時唔想搬開」,為此她感到非常抑鬱「真係好辛苦,努力辛苦返工,就係為佢地付出,值得咩?我又唔想決絕到自己帶亞b走。可以點做?」

Getty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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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曝光後,不少網民認為如果有能力,就不應該繼續同住。奶奶及大伯都是成年人,應該能夠自理,而且可以考慮搬到附近,方便照應。有人認為只要每月給予固定的家用,就不算不孝。有人則建議她應該堅持自己的決定,不要忍受不公平的對待,並且應該與老公好好溝通,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帖文來源:「親子王國」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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