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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獲授權向無家者發證明 憂有隱蔽戶成「漏網之魚」

社會事

社協獲授權向無家者發證明 憂有隱蔽戶成「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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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獲授權向無家者發證明 憂有隱蔽戶成「漏網之魚」

2021年12月08日 11:10 最後更新:11:52

市民明日起進入食肆等處所,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手機應用程式,僅65歲或以上長者、15歲或以下人士、殘疾人士及無家者等可獲豁免。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薛錦屏表示,社協獲政府授權向無家者發相關證明,但就憂慮會有隱蔽無家者成「漏網之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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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錦屏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社協歡迎豁免無家者進入相關處所時強制使用「安心出行」,認為一些看似較年輕但沒有智能電話的人士,亦可獲發無家者證明。不過他就估計仍會有部分人未能證明自己是無家者,亦有部分人不想被他人知道自己是無家者,部分則屬於不願意求助的隱蔽無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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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早前表示,政府會將無家者等沒有智能手機者納入獲「認可人士」,讓他們以「填紙仔」代替使用安心出行。另外,社署亦將透過非政府機構,向無家者等人士發出證明文件,社協為其中一間獲政府授權的非政府機構。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薛錦屏表示,社協歡迎豁免無家者進入相關處所時強制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薛錦屏表示,社協歡迎豁免無家者進入相關處所時強制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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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出行」 29歲男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3年05月12日 10:27 最後更新:11:28

29歲前外判測試男工程師在2021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經審訊後,他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成,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及顯示被告有悔意。裁判官王證瑜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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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劍偉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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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經審訊被定罪後,一度還柙候判。惟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亦認為他有悔意,而被告還柙14天已初嘗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被告亦在求情信中承認自己鹵莽愚昧,一時想錯,因擔心私隱而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造成防疫漏洞,承諾今後不再做出違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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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惟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其悔意,被告亦在信中承認犯罪屬自私之舉、日後引以為戒,於是押後判刑及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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