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分區雜項調查小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8日)派員喬裝顧客,突擊搜查同秀坊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
行動中,一名44歲姓張本地女子涉嫌「管理無牌按摩院」被捕,現正被扣留,另外警員亦在單位內檢獲按摩床、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按摩院條例》第266章第4(1)條,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
社會事
大埔分區雜項調查小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8日)派員喬裝顧客,突擊搜查同秀坊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按摩院。
行動中,一名44歲姓張本地女子涉嫌「管理無牌按摩院」被捕,現正被扣留,另外警員亦在單位內檢獲按摩床、按摩油及毛巾等證物。
根據《按摩院條例》第266章第4(1)條,任何人於任何時候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葵涌分區雜項調查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分別於8月及9月展開兩次聯合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位於盛芳街、葵昌路及大連排道共四個單位,搗破四間懷疑無牌按摩處所。行動中,4名年齡介乎48至51歲的本地女子涉嫌「經營沒有牌照的按摩院」被捕。
人員於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床、枕頭、按摩油、毛巾等。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並採取嚴厲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