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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警稱生命受威脅

星島日報

西灣河開槍案 警稱生命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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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灣河開槍案 警稱生命受威脅

2021年12月09日 03:00 最後更新:12:01

  前年十一月十一日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擊示威者事件,中槍後需切除右腎的學生周柏均(見圖)及另一名學生胡子鍵,否認企圖搶劫等三罪。隸屬交通部的開槍警員A在區域法院作供指,他當日負責處理交通阻塞事宜,下車追捕示威者後一度「落單」,他回想起早前沙田及元朗曾發生警員單獨執勤時受襲,故「覺得生命備受威脅」,遂向周柏均腹部開槍。昨審訊期間發生小插曲,有旁聽人士辱罵作供中的警員A「黐線」,法官謝沈智慧隨即怒斥:係咪想妨礙司法公正,更指若再遇相同情況,將會下令旁聽人士離庭。  警員A指當天早上,他與警司B和一位高級警員乘坐警車在西灣河一帶巡邏,在太安街附近遇上塞車,他和警司B下車了解情況,兩名男子準備在西灣河文娛中心外的交通燈柱綁繩堵路,他便上前追捕。A指,礙於當時社會氣氛,示威者一有機會便襲擊警員,他決定放棄追捕,並打算回去解繩開路。惟A卻發現同袍不在附近,A身後有男子說︰「唔好畀佢走」,A便按着槍柄戒備。  他當時目睹十多名示威者走近他,當中有黑衣人手持長條形硬物,突然又有白衣男子走近A,A拔槍指向白衣人向他大嗌「走」,然而對方繼續靠近他,雙方糾纏後A看到周柏均在前方逐漸走向他,感覺自己被前後夾擊。周伸手欲搶槍,A便決定向對方腹部開槍。其後,另一被告胡子鍵及其他示威者上前,A頭部一度受襲,之後A再發兩槍嚇退他們,該兩槍沒有射中任何人。A待場面平靜後,把槍放回槍袋,防暴警員其後到場增援。周一度向筲箕灣道逃跑,警員最終把他制服在地上。案件編號:區院刑事四七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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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無綫新聞APP發假訊息 學生判社服

2023年06月29日 03:17 最後更新:05:06

(星島日報報道)20歲男學生在去年5月初凌晨入侵無綫新聞流動應用程式,透過進入推送系統介面後,以管理員身分發出5個推送通知。他早前被裁定刑事損壞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影響無綫電視的形象及聲譽,但接受涉案訊息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同時認為須判處更高的服務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遂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劉官判刑時指,被告薛俊希發出虛假訊息以誤導公眾,致他們對無綫的新聞程式失去信心,影響其形象及聲譽,加上被告在凌晨時分發出多個錯誤新聞訊息,令其他看見新聞訊息或關心行政長官選舉的公眾被誤導,引致訊息混亂的情況,從而影響更廣大的公眾,故認為無綫形象及聲譽被影響已構成損失,但接受所造成損失程度相對較輕,涉案訊息亦不至於引起公眾恐慌,影響公眾的嚴重程度相對較低。  劉官續指,被告報告內容相當正面,建議社服令,同時被告以20歲之齡完成大學學士課程,亦是資優、勤奮、孝順父母及善心助人的人,接受被告對事件有深切反省,重犯機會低,採納報告建議是合適,但需要判處較多過建議的時數,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終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接受造成損失相對較輕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表示,早前索取感化及社服令報告的內容相當正面,顯示出被告有真誠悔意,有穩定生活習慣、家人支持等,故認為被告不需要長期輔導,反則建議判處社服令。  辯方另指,本案是具有特殊情況,事件始於無綫新聞職員的失誤,故認為重犯機會低,被告明白這鹵莽行為是不對,影響無綫電視的聲譽及家人,冀法庭採納感化官的建議。  案件編號:KTCC 2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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