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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女美華被女保安趕出家門 入稟申索單位38.28%業權及賠償

社會事

聾啞女美華被女保安趕出家門 入稟申索單位38.28%業權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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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女美華被女保安趕出家門 入稟申索單位38.28%業權及賠償

2021年12月09日 14:08 最後更新:14:49

聾啞人士美華被女保安阿娟趕出家門事件近日引起社會關注,美華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阿娟。美華指自己當年曾支付10萬元,贊助父親陳國購入當時售價為26萬多元的單位,希望按比例向法庭申索單位38.28%的業權,亦希望法庭委任她或其他人,與現時為陳國唯一遺產執行人的阿娟,成為陳國遺產的共同執行人。美華希望法庭頒令禁制阿娟作出任何阻止美華居於單位的權利,裁定阿娟只是為美華托管單位,而美華亦應實得38.28%的業權,以及有關賠償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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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陳美華,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蕭榮娟。入稟狀指,原告陳美華是死者陳國的親生女兒,陳美華為聾啞人士,原與父親陳國二人一同居住在李鄭屋邨第5座禮讓樓2109室。被告蕭榮娟則是禮讓樓的保安員之一,與陳國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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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續指,死者陳國在2017年11月29日的遺囑寫明,把涉案李鄭屋邨禮讓樓2109室賦予被告,亦委任被告為其遺產執行人,而陳國在立下遺囑23日後,於2017年12月22日離世。遺產承辦處及後頒令委任被告為死者陳國的唯一遺產執行人,而被告在2019年9月12日利用她作為陳國唯一遺產執行人的權力,立下同意書把涉案單位轉歸自己名下,令她成為死者陳國遺產的唯一受益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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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死者陳國與房屋署在2002年5月17日的轉讓契據所指,陳國以26萬1200元購入涉案李鄭屋邨禮讓樓2109室,雙方同意該單位最初市值為116萬3600元,指明定價則為52萬2500元。而陳美華在2002年5月14日交出10萬元贊助父親陳國購入單位,陳國口頭上曾指女兒陳美華可按她支付的比例,而擁有涉案單位的所有權權益,故提出陳國應佔有涉案單位61.72%的業權,陳美華則應佔有涉案單位38.28%的業權,希望申索單位38.28%的業權,要求法庭委任陳美華與蕭榮娟成為死者陳國遺產的共同執行人。

美華早前獲社署體恤入住公屋。東張西望截圖

美華早前獲社署體恤入住公屋。東張西望截圖

另外,蕭榮娟在今年9月把陳美華驅逐出涉案單位,令陳美華無家可歸,陳美華只好睡在單位外門階,鄰居發現事件後告知傳媒,傳媒近日報道蕭榮娟驅逐陳美華出涉案單位的實況,蕭榮娟曾指:「我問心無愧」、「我依家要收返間屋!」、「你冇辦法關我咩事?間屋係我嘅!你搬晒出街囉」。而陳美華指蕭榮娟的驅逐行為屬違法,又褫奪了陳美華居住於涉案單位的「平靜享用權」令陳美華蒙受損失,故另就被驅逐出家門事件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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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萬輪候公屋人士已獲共42.5億現金津貼 議員質疑鼓勵「躺平」輪候

2024年04月18日 13:24 最後更新:14:47

政府在2021年6月推出為期三年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合資格公屋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截至今年2月底,已向約97500個住戶,發放合共約42.5億元現金津貼,政府決定延長試行計劃一年至明年6月。

示意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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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洪雯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表示,現時很多年輕人都放棄「向上流動」而加入輪候公屋行列,試行計劃提供現金津貼等同獎勵市民「躺平」輪候公屋,關注政府何時檢討計劃。她又質疑,長遠房屋策略既不長遠,也「無策略、無願景、無靈魂」。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政府的公屋制度絕非鼓勵年輕人一到18歲就輪候公屋,公營房屋是照顧基層或有需要長者。她又指出,長遠房屋策略是務實貼近需要的做法,同時保持靈活性,應對社會或經濟的變化,政府亦可透過調節或理順房屋階梯,鼓勵年輕人上樓。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 何永賢FB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 何永賢FB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關注,政府有無時間表解決劏房問題。何永賢表示,政府有決心解決劏房問題,「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正收集不同數據及與政黨團體溝通,吸納意見,但她指出,劏房問題複雜,落地要小心,包括如何制定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如何取締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等。她說,當局交給行政長官的報告中一定會有相關時間表,其後公開報告時會清晰告知公眾政府的規劃。

另外,選委界的劉智鵬表示,雖然現政府撤銷樓市「辣招」,但如果有一日大環境改善,樓價上升,關注政府會否再次「加辣」。何永賢回應說,樓市既是經濟也是民生,兩者要取得平衡,同時本港經濟受到世界大環境影響,利率亦影響樓市變化,但有關「辣招」印花稅框架仍然保留,政府會密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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