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子涉於去年年初二旺角襲擊一名警長,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襲警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排在明年3月28日開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庭上透露將傳召3至4名證人,將不依賴警誡供詞舉證,辯方將盤問2名在場警員。
被告陳柏豪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240至244號襲擊警長蔡偉強。
政事
30歲男子涉於去年年初二旺角襲擊一名警長,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襲警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排在明年3月28日開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庭上透露將傳召3至4名證人,將不依賴警誡供詞舉證,辯方將盤問2名在場警員。
被告陳柏豪被控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於2020年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240至244號襲擊警長蔡偉強。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