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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第11度申保釋及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 

政事

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第11度申保釋及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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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第11度申保釋及撤傳媒報道限制被拒 

2021年12月22日 16:56 最後更新:17:01

支聯會、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進行保釋覆核。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第11度拒絕其保釋申請,並拒絕撤銷傳媒報道限制。鄒保留每8天保釋覆核權利,下次聆訊將於12月31日進行。羅官開庭時問及一名男子為何戴帽,並檢視其醫生證明,男子不滿被朗讀出其姓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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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在羅官拒批保釋及傳媒報道限制後,表示戴帽男子向鄒舉起舉起拇指,續指該男子昨日於杜麗冰法官席前亦作出同樣動作,希望法庭紀錄男子的身分,以防他測試法庭的底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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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官回應稱,每個地方均有不同禮儀要遵守,代表著對地方的尊重。法庭為嚴肅的地方,希望旁聽者分清楚法官及法庭的分別,尊重是出於內心,故不介意有人因對某人有不好的看法而不尊重某人。惟羅官強調法庭代表法治制度,而制度是永恆的,籲旁聽者尊重法庭禮儀,否則無謂浪費時間到庭,「如果唔尊重無謂去啦」,並指不會用長時間檢查旁聽者的衣著打扮是否合格,認為「好無謂」。

鄒幸彤。 資料圖片

鄒幸彤。 資料圖片

4名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李卓人(64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歲,律師)及鄒幸彤(36歲,律師)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鄒幸彤申請保釋再被拒。

鄒幸彤申請保釋再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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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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