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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就採購服裝配飾賄740萬元 3人遭起訴

社會事

涉就採購服裝配飾賄740萬元 3人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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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就採購服裝配飾賄740萬元 3人遭起訴

2021年12月31日 12:26 最後更新:12:35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間服裝配飾貿易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僱員,以及一名製衣公司僱員,控告他們涉嫌於7年內提供及接受賄款共約740萬元,使兩間製衣公司向該貿易公司發出總值至少逾3,600萬元的採購訂單。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3人。何國榮,45歲,寶原行有限公司(寶原行)獨資董事兼股東;周炎秋,57歲,寶原行會計文員;及黎淑芬,54歲,必偉實業有限公司(必偉實業)高級採購員,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何國榮及周炎秋另被控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各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星期一(1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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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間。案發時寶原行從事服裝配飾貿易生意,向必偉實業供應服裝配飾以製造睡衣及泳裝。惠宜製衣(香港)有限公司(惠宜製衣)亦是寶原行的客戶。其中一項控罪指3名被告涉嫌與一名寶原行副經理一同串謀,使黎淑芬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何國榮接受佣金,作為黎淑芬建議必偉實業向寶原行發出購貨訂單的誘因或報酬。控罪中所提及的佣金,被指是以必偉實業向寶原行所訂貨物重量每公斤1至2元計算,而涉案佣金共逾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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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項控罪指何國榮及周炎秋涉嫌與上述寶原行副經理及一名惠宜製衣採購文員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採購文員提供佣金,作為向寶原行發出購貨訂單或發出虛假購貨訂單的誘因或報酬。該兩項控罪牽涉兩種佣金計算方式,涉案佣金共逾670萬元。其中一種計算方法被指是以惠宜製衣向寶原行所發採購訂單金額的3%至10%為佣金。另一種方法涉及懷疑虛假採購訂單,佣金被指為單價的80%,而有關貨物未有付運給惠宜製衣。兩項控罪涉及的採購訂單總額逾3,600萬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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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偉實業及惠宜製衣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起訴三人涉嫌就採購服裝配飾行賄受賄740萬元。資料圖片

廉署起訴三人涉嫌就採購服裝配飾行賄受賄740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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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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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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