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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控受賄逾1300萬 一審認罪候判

兩岸

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控受賄逾1300萬 一審認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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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控受賄逾1300萬 一審認罪候判

2022年01月06日 19:50 最後更新:01月07日 02:18

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受賄、濫用職權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30餘人旁聽庭審。

30多人到法院旁聽審理。央視片段截圖

30多人到法院旁聽審理。央視片段截圖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劉新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劉新雲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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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劉新雲在1998至2021年,利用擔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局長,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33萬餘元(人民幣,約1,626萬港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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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又指劉新雲在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資訊化技術發展和專案建設規律,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慧管理平台等資訊化專案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劉新雲的刑事責任。

內地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控受賄案。央視片段截圖

內地審理山西省原副省長劉新雲被控受賄案。央視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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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跑項目再有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僱員遭起訴受賄 累計控告28人

2024年04月16日 22:42 最後更新:23:36

再有機場三跑項目總承建商及分判商人員涉嫌受賄被起訴,令該案累計28人被控告。

廉政公署16日再起訴兩名涉及機場第三跑道項目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前僱員,二人涉嫌向一名瀝青工人收受賄款超過20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廉署就相關調查至今已累計控告28人,涉及賄款共超過160萬元。

兩名被告分別45及39歲,分別是一名項目總承建商的前管工及一名分判商的前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以待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件發生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廉署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先後向有關瀝青工人索取每日超過250至450元賄款及部分加班津貼,這名工人於其後約一年半內向兩名被告支付賄款,以免遭兩名被告辭退。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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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包括機管局、相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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