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10月6日接獲一名居住於屯門區的女子報案,指去年9月中旬發現家中飼養的一隻狗精神有異,懷疑牠曾遭不當對待,遂報警求助。屯門警區非常重視案件,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並派遣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作跟進調查。
警員經深入調查後,懷疑與報案人同住的一名44歲姓李本地男子與案件有關,遂於今年1月7日下午約3時在屯門區拘捕該名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事狗隻於案發後已交由相關團體照顧。
社會事
警方去年10月6日接獲一名居住於屯門區的女子報案,指去年9月中旬發現家中飼養的一隻狗精神有異,懷疑牠曾遭不當對待,遂報警求助。屯門警區非常重視案件,案件列「殘酷對待動物」,並派遣動物罪案警察專隊作跟進調查。
警員經深入調查後,懷疑與報案人同住的一名44歲姓李本地男子與案件有關,遂於今年1月7日下午約3時在屯門區拘捕該名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事狗隻於案發後已交由相關團體照顧。
一名男教師懷疑因工作壓力及抑鬱症並無妥善照顧貓隻,以致其中2隻死亡,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本身為愛貓之人,2018年抑鬱症開始嚴重,令被告不知如何控制壓力,導致照顧貓隻能力下降。另外,報告顯示被告沒有傷害貓隻的心,並無暴力傾向,只是高估自己能力,已後悔作出傷害行為,亦表示將來不會再飼養寵物。辯方指校監、修女、老師等也有到庭支持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表示,雖然被告並非使用暴力行為虐蓄,但基於工作壓力疏忽照顧,仍有相當數量貓隻受虐,因此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45歲被告林偉傑,被控於2023年2月在將軍澳富麗花園1座某單位殘酷地惡待或導致,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30隻貓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未能提供應有的照顧,包括未能提供可接受的環境衛生標準和適當營養,未能提供基本標準的護理及未提供獸醫護理,而致24隻貓身體狀況不佳及2隻貓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