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今日在立法會答問會上提及保護兒童會「童樂居」集體虐兒事件,並指未來立法工作,將包括為強制舉報虐兒立法。曾約見勞福局局長跟進虐兒事件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指出,至今已有16名幼兒工作人員被捕,發現共29名幼兒受害。他稱期望特首責成勞福局及社署,盡快交代局方及署方在監管上錯漏之處,以便盡快堵塞監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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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表示,事件在12月22日揭發至今,保護兒童會雖然已委任外來人士進行調查,並指將於本月底提交報告;但本應保護兒童的地方,現在變成「虐兒地獄」,大家仍然很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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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警方調查與法庭審理案件以外,政府當局也是責無旁貸,須盡快交代社署監管機制究竟出現了甚麼漏洞,過去對該機構的監察匯報措施,是否已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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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局方曾指強制舉報虐兒立法工作,要待2023年年中,才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鄭指這實在不能接受,要求當局加快立法工作。他又表示,如果查明有關機構集體虐兒屬實及管理不善,當局應考慮收回其牌照。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資料圖片
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虐兒案,早前分別承認1項及2項虐兒罪,稱在案中僅袖手旁觀的其中兩名幼兒工作者,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
童樂居。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王詩麗判刑時表示,同案其中一名被告,將一名女童整個人提起摔到地墊上,面部著地,52歲時任幼兒工作助理的被告李慧心在旁手插褲袋,視若無睹,無動於衷。
區域法院法官王詩麗。 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另一名61歲時任兼職護理員鄭淑貞,在同案另一名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另一名女童頭部時,鄭淑貞負有照顧責任卻不加干預,嚴重破壞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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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辯方求情指2名被告僅袖手旁觀,乃淡化角色,童樂居職員守則中訂明嚴禁體罰及暴力行為,須確保兒童安全,2人負有積極責任保護兒童,卻對幼童麻木不仁,漠不關心,旁觀惡行助長歪風,讓他人可以肆無忌憚任意妄為。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強調,2人受薪工作服務社群,卻干犯傷害弱勢社群的罪行,判監無可避免,考慮到2人並非施襲者,每罪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部份刑期分期執行,判處李慧心監禁4個月,鄭淑貞監禁4個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