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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編輯向警擲鋼柱判囚31月 官斥無悔意:以為激情可贏掌聲

政事

女編輯向警擲鋼柱判囚31月 官斥無悔意:以為激情可贏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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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編輯向警擲鋼柱判囚31月 官斥無悔意:以為激情可贏掌聲

2022年01月13日 12:08 最後更新:12:17

警方前年七一以疫情為由反對遊行,但市民仍然自發上街,晚上銅鑼灣時代廣場有人聚集,其間有人從廣場高處向警員投擲一支拉帶用途的鋼柱。36歲女編輯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高空擲物、盗竊3罪罪成,還押至今日被判入獄31個月,另須賠償1000元。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炮轟被告的作為明顯衝著挑戰政府權威而來,意圖打擊執法人員的公權力,令他人「有樣學樣」,而被告維持不求情的決定,可見其毫無悔意,「以為激情可以贏得掌聲」,十分荒謬和屬一廂情願。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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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迎曦(36歲,數碼編輯)否認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自建築物掉下物體和盗竊3罪。控罪指,她於2020年7月1日在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3樓,意圖使總督察7627及警長52708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自建築物掉下一支拉帶鋼柱,以致對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以及盗竊上述拉帶鋼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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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從廣場高處向警員投擲一支拉帶用途的鋼柱。

有人從廣場高處向警員投擲一支拉帶用途的鋼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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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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