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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文圖煽動他人襲警 何惠彬認藐視法庭押下月求情及判刑

社會事

網上發文圖煽動他人襲警 何惠彬認藐視法庭押下月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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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文圖煽動他人襲警 何惠彬認藐視法庭押下月求情及判刑

2022年01月14日 12:23 最後更新:12:34

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被指於前年5月在其facebook專頁發佈貼文,意圖煽動他人向警員或者當時尚未成立的國安處職員作出暴力行為,涉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下的臨時禁制令,被票控藐視法庭。沒有律師代表的何今於高等法院表示會承認責任,法官高浩文押後案件至2月28日作求情及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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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代表指,高等法院於2019年11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及威脅使用暴力。而時任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在2020年5月22日於facebook發佈一則貼文,違反上述禁制令。庭上透露,何發帖後收到警方及律政司來信要求刪除,他於同年同月31日刪除貼文,惟未有披露貼文內容。法官臨散庭時,特別關注到律政司為何事隔逾年才把案件帶上法庭,要求律政司解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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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在2019年11月頒布臨時禁制令,包括但不限於「LIHKG 連登」和Telegram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何惠彬。

何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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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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