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要有清零的決心、計劃與執行方略

博客文章

要有清零的決心、計劃與執行方略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要有清零的決心、計劃與執行方略

2022年02月07日 19:54 最後更新:20:15

香港2月7日確診614宗,政府官員表示香港堅持以「動態清零」為目標。但現實上確診數字不斷爆升,若無重大干擾措施阻止疫情傳播,每日確診人數過千是指日可待,甚至好像已躺平的新加坡那樣,每日確診過萬也不出奇。不理特區政府的主觀願望是否想做到「動態清零」,但現實上很可能是「動態爆發」。香港政府的抗疫舉措,出現了重大問題。

1.「部門思維」解決不了問題。特區政府的思維是割裂的、部門化的,眼見確診急升,由開始不相信會爆發,變成研究如何處理爆發。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醫管局負壓病床不夠,當每日有過千確診時,醫院甚至臨時醫院都招呼不了確診者,所以先想到的是竹篙灣,再想到的是居家隔離。問題是香港很多人住1、200呎的單位,共用房間、廁所,居家隔離自然會變成居家感染。所以解決了一個部門(醫管局)的問題,並不等如解決問題。確診者居家隔離,難免令疫情加速擴散。

2.「做了」等如「做到了」。政府不同意進行全民檢測,認為無能力做到,市民也不接受強制措施,取而代之進行「全民自我檢測」計劃,派快速抗原檢測包給市民,做自願檢測。強制性的全民檢測可以在2、3日內完成,爭取至少有8成市民參與,快速把隱形傳播鏈找出來,一輪未清零再做第2輪、第3輪,目標是快速清零。而「全民自我檢測」的特色是加了「全民」兩個字,但可以做到2、3日內有8成市民參與嗎?在香港這個社會,不是強制的,2、3個星期有30、40%市民參與已很理想,距離清零太遠,關鍵是追不上Omicron病毒3至5日傳一代的傳播速度。順帶一問,這個「全民自我檢測」計劃,有任何機制知道有多少市民參與了嗎?

「做了」和「做到了」,有本質分別,官僚思維是我做了,就是這樣了,你不能怪我了。政治家的思維是要「做到了」為止,如不能借這個「全民自我檢測」清零,就做了等如無做。

3. 溫和收緊難阻爆發。現在傳聞政府會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例如堂食限2人之類。問題是Omicron傳播力如此之強,這些溫和措施管用嗎?

未來特區政府如無大動作,疫情的發展最可能出現2種情況:

1. 慢爆。疫情不斷向上,政府追在疫情之後加力限聚,若有相當運氣,疫情慢升而不是暴升,但又清不到零,應該搞3個月到今年5月都未掂,或者搞5個月去到7月炎夏時可以搞掂。不過大家要捱3至5個月嚴格限聚,堂食、打波、睇戲,甚至上課,慢慢等吧。

2. 急爆。疫情不斷幾何級數向上,每日確診成千上萬的日子好快就到。口講清零,變作躺平。政府即使用「部門思維」去思考,很多問題都無法解決。香港變成疫埠,內地自然不能讓香港貨車司機免隔離入境,日前有跨境貨車司機過關至內地時,被發現確診新冠病毒,事件影響到供港蔬菜的運輸,菜價已經飛升。內地若然不讓香港貨車司機入內,生鮮貨品運輸如何解決?若香港有大量醫護染疫,有大量老人院工作人員短期內染疫,人手一下子短缺,如何應付?爆疫之初加拿大安省就出現老人院人手缺乏問題,多倫多一間老人院無人照顧老人,住百多人的老人院一下子死了48個老人,若發生在香港,如何處理?

若上述問題無法解決,唯一出路是不接受爆發,從「一定要快速清零」開始,重新思考。特區政府要有清零的決心,要切切實實提出清零計劃與執行方略,不是說說就算。

香港疫情已經全面爆發,以全世界的抗疫經驗,只有全民檢測或禁足,才可以快速阻斷傳播。如果問問市民,要停14日好,還是再讓政府搞3、5個月好,相信很多人都會選,長痛不如短痛。

特區政府如不同意全民檢測或禁足這兩招,我也很想聽聽她的具體清零計劃是什麼。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堅持抗爭的另一個體現

2024年05月16日 19:25 最後更新:05月17日 10:46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近日鬧出一場風波,結果逼到政府提出修例,要改組社工註冊局。

事緣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制定之後,特區政府在2022年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的附表2。按理社工註冊局應該按機制執行制定守則,定機制,去判斷某個社工申請人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不過,有委員在註冊局會議上,提出討論判別某個申請人有否危害國安的機制時,被大比數否決。

近日《基本法》23條立法之後,有委員提出討論相關的危害國安定義,亦最終被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否決討論。

最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忍無可忍,發帖文炮轟社工註冊局有「5宗罪」,其中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附表2之後,至今未採取行動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成為社工。孫玉菡更不點名批評「陣地社工」陳虹秀本身有暴動控罪在身,仍加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一個社工註冊機構,其紀律委員會竟然有涉及暴動罪的人士作為備選委員。陳虹秀的控罪在2020年9月被撤控,律政司在2021年10月提出上訴,需要扣留她的旅遊證件,案件將會在今年底審訊。雖然陳虹秀辯稱她現在未被判有罪,是無案件在身,但是叫一個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的確是一個很有「創意」的舉動。特別是法例訂明,社工註冊局需考慮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為判別標準,決定是否容許社工註冊時,這種諷刺味道更加強烈。

社工註冊局可以做出如此出位的行為,而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可以公然和政府對抗,主要和社工註冊局產生的方式有關。現時註冊局由15人組成,8人是由社工選舉出任, 6人是政府委任成員。由於選舉的成員政見一致,其抵制國安法的態度亦相當明顯,所以亦夠膽拒絕在註冊局討論有關如何界定國安法罪名等相關議題,一切由註冊局負責人自行其事。

要了解社工註冊局為何這樣組成,當然要知道香港的歷史變化。

社工註冊局是根據 1997年6月6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而成立。在英國殖民統治的年代,百多年都將管治權力控制得嚴嚴實實,但是在臨近過渡的十多年,就大量放權,將一樣又一樣的政府權力釋放出去,成立大量所謂的法定機構或是公營組織,去行使這些權力。成立社工註冊局就是將掌控社工註冊的權力外判,還容許註冊局財政獨立,等於政府出錢社工自治。所以社工註冊局公然作反,就是27年前英國人撤退之前埋下的炸彈,終於爆破。

勞福局最後提出改組社工註冊局,將人數由15人大增至27人,8席的選舉成員不變,委任成員的由6席增至19席,並要求所有委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簡單來說,由選舉產生佔半數以上委員的社工註冊局將成為歷史。新註冊局的成員出身社工專業的人員仍然會超過半數,但是由選舉產生的成員就低於半數,這是終極的撥亂反正措施。

最近政府制定23條立法之後,就泛起一種聲音,認為2019年的事件已經過去,對待當年的人和事,都適宜寬鬆處理。但是自由往往和自律相隨,看著社工註冊局委任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紀律委員會,就知道叫人自律十分困難。靠他們去自律,他們永遠想馬上翻篇,從頭來過,繼續抗爭,搞到政府被逼出手,的確與人無尤。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