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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1個月和搞5個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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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1個月和搞5個月的選擇

2022年02月09日 20:28 最後更新:22:47

所有事情,做或者不做,都有機會成本。以香港的方法抗疫,正在付出重大的機會成本。

城大生物醫學團隊開發的數學模型,以社交接觸數據推算第5波疫情,估計有25萬人感染,和香港目前的疫情走勢接近,模型推算2月底或者3月,會達至高峰。

我不知道這個估計是否準確,而政府實施嚴格的限制措施,的確可以減少社交接觸,有助控制疫情擴散。問題是,即使城大生物醫學團隊的估計準確,疫情會在3月到達高峰,但其後究竟會是橫行、回落還是快速減退呢?

以Omicron變種病毒的傳播能力和香港的抗疫手法,我估計長期都不能清零。據過去兩年的經驗,去到夏天,冠狀病毒的活躍度會下降,疫情到5月有機會結束。不過,Omicron的高度傳播力,恐怕都要捱到6、7月,再加一點運氣,疫情才會大幅減退。換言之,我們還要捱5個月的嚴格限聚。

有人說:政府不能夠這樣長期地嚴格限聚,可能推行一段短時間就會放寬。這樣的話,又會出現一個新問題。疫情未清零,一旦放寬,又會再爆。變成「一放就死,一死就收」的災難循環。

香港人只能夠無語問蒼天,又會失去5個月的正常生活,又會失去5個月的生計。究竟人生還有多少個5個月呢?這還未計有些人用一生心血創造的生意,可能在5個月內就化為烏有。但目前香港選擇一個「慢清」的方法,不是這樣,又能怎樣呢?

若香港想要「快清」,按內地的經驗,不外乎兩招。一招是全民檢測,另一招是禁足。以內地的標準,以香港目前的疫情,早已兩招齊出。早前西安累計才驗出2053宗確診,已禁足32天,再加多輪全民檢測清零。香港一日已有1161宗確診,疫情恐怕嚴重西安10倍了。

香港目前只是「半禁足」,而檢測力量提升之後也只是一日做30萬次,只有四份一桶水,只能慢慢捱。若要快,又回到原點,就是馬上進行全民檢測,估計香港在兩星期進行3至4輪全民檢測,就有機會快速清零。

特區政府不進行全民檢測,可以總結出兩個理由:

第一個是理念上的,認為不能強制市民進行檢測。但我想問的是,香港現時強制在私人場所不能有多個兩個住戶聚集,這不是強制嗎?另外,未打疫苗的人,不可以進入商場、食肆等場所,這不是強制嗎?在保障公共衛生這個重大公共利益的考慮下,為何可以強制打疫苗這種入侵性行為(我是贊成的),而不可以強制市民做檢測呢?

第二是現實問題。A) 有人說即使強制,也逼不到市民百分百參與。其實,不需要百份百的參與,能夠有八成市民,即600萬人參與已經可以,只要這600萬人都能夠病毒清零,進行多次檢測,就可以達到相當大的效果。另一個方法是叫僱主協助確認員工已進行檢測。香港有400萬人要上班,這樣做可以確保有400萬人參與,另外再有多200萬人自願參與做檢測,就可以有八成的港人參與檢測。

抗疫是一門科學,做不到十足,做到八成,已經有效果。若所有人都參與的話,做1、2輪檢測已可清零,若有八成的人參與,做多一點做3、4輪檢測,也可清零。

另一個現實問題是香港根本沒有足夠做全民檢測的能力,除了後台的化驗人力,亦包括檢測站的檢測人員和相關的工作人員。香港沒有這種能力,但可以請求中央的協助提供化驗人員、檢測人員,另外也要動員本地義工幫忙設立檢測站。阿爺有這樣的能力,只是香港沒有決心去做而矣。

香港特區政府的心魔,應該是這樣形成的:西方政府強制實行疫苗通行證,強制推行限聚,香港就夠膽做類似的強制措施; 西方沒有強制進行全面檢測,香港就不敢做。這完全是一崇洋「壞腦」思維,並不科學。順帶一提,部份西方政府也曾想做全民檢測,只是沒有能力做到而矣。

香港人要作出選擇,若繼續在糊裏糊塗的情況下,以緩慢清零的路徑去嘗試抗疫的話,香港人就要嚴格限聚多5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如果願意進行全民強制檢測,就可能在1個月內清零,生活快速復常。孰優孰劣,不言而喻。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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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抗爭的另一個體現

2024年05月16日 19:25 最後更新:05月17日 10:46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近日鬧出一場風波,結果逼到政府提出修例,要改組社工註冊局。

事緣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制定之後,特區政府在2022年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的附表2。按理社工註冊局應該按機制執行制定守則,定機制,去判斷某個社工申請人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不過,有委員在註冊局會議上,提出討論判別某個申請人有否危害國安的機制時,被大比數否決。

近日《基本法》23條立法之後,有委員提出討論相關的危害國安定義,亦最終被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否決討論。

最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忍無可忍,發帖文炮轟社工註冊局有「5宗罪」,其中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附表2之後,至今未採取行動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成為社工。孫玉菡更不點名批評「陣地社工」陳虹秀本身有暴動控罪在身,仍加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一個社工註冊機構,其紀律委員會竟然有涉及暴動罪的人士作為備選委員。陳虹秀的控罪在2020年9月被撤控,律政司在2021年10月提出上訴,需要扣留她的旅遊證件,案件將會在今年底審訊。雖然陳虹秀辯稱她現在未被判有罪,是無案件在身,但是叫一個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的確是一個很有「創意」的舉動。特別是法例訂明,社工註冊局需考慮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為判別標準,決定是否容許社工註冊時,這種諷刺味道更加強烈。

社工註冊局可以做出如此出位的行為,而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可以公然和政府對抗,主要和社工註冊局產生的方式有關。現時註冊局由15人組成,8人是由社工選舉出任, 6人是政府委任成員。由於選舉的成員政見一致,其抵制國安法的態度亦相當明顯,所以亦夠膽拒絕在註冊局討論有關如何界定國安法罪名等相關議題,一切由註冊局負責人自行其事。

要了解社工註冊局為何這樣組成,當然要知道香港的歷史變化。

社工註冊局是根據 1997年6月6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而成立。在英國殖民統治的年代,百多年都將管治權力控制得嚴嚴實實,但是在臨近過渡的十多年,就大量放權,將一樣又一樣的政府權力釋放出去,成立大量所謂的法定機構或是公營組織,去行使這些權力。成立社工註冊局就是將掌控社工註冊的權力外判,還容許註冊局財政獨立,等於政府出錢社工自治。所以社工註冊局公然作反,就是27年前英國人撤退之前埋下的炸彈,終於爆破。

勞福局最後提出改組社工註冊局,將人數由15人大增至27人,8席的選舉成員不變,委任成員的由6席增至19席,並要求所有委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簡單來說,由選舉產生佔半數以上委員的社工註冊局將成為歷史。新註冊局的成員出身社工專業的人員仍然會超過半數,但是由選舉產生的成員就低於半數,這是終極的撥亂反正措施。

最近政府制定23條立法之後,就泛起一種聲音,認為2019年的事件已經過去,對待當年的人和事,都適宜寬鬆處理。但是自由往往和自律相隨,看著社工註冊局委任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紀律委員會,就知道叫人自律十分困難。靠他們去自律,他們永遠想馬上翻篇,從頭來過,繼續抗爭,搞到政府被逼出手,的確與人無尤。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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