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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貓捉碩鼠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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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貓捉碩鼠的故事

2022年02月24日 20:07 最後更新:02月25日 12:15

香港的疫情全面失控,已從各方面充分地表現出來。

第一,檢測嚴重滯後。就我親身接觸,大部分人去了政府的檢測中心檢測,都是在四天至一星期之後,才收到檢測結果。即使是快測呈陽性的人去覆檢,也是遲遲都未有結果。長達一星期的滯後檢測結果,公佈的新增確診數字反映不到現實,令確診者進一步播疫。今日政府公布新增確診8798宗,但昨日自測呈報的新增個案是17269宗,實際上已到了日確診近2萬宗的地步,比當日湖北爆疫更嚴重。

第二,連抗疫物資包也送不到。政府承諾會向等待入院的確診者送上電子手環和抗疫物資包,但據我了解,有市民確診之後,足足等候了四天,才收到衛生署的電話,表示發給他電子手環和抗疫物資包,但等了六天仍未收到物資包。自生自滅式的居家隔離,疫情自然失控。

港大醫學院團隊於週二(22日)推算,3月初單日確診高峰將會達到18.3萬宗,但由於只有部份的人做檢測,政府的數字只會有2萬人確診。我認為這完全有可能。

那麼,問題就來了。按內地的抗疫套餐,全民檢測會將確診者找出來,然後送去隔離,斬斷傳播鏈。問題要多少方艙醫院式的輕症隔離設施?以目前真實日確診1.7萬宗推算,日日增加,隔離14日要23.8萬個床位,再加全民檢測再可能找出確診3倍的潛在染疫者,再要多5.1萬個床位,即是要28.9萬個方艙床位。更不要說去計港大的推算每日確診18萬那條數了。這麼多牀位,從何而來呢?若然是「有檢測、無隔離」,同樣不能夠達致清零的目標。

不過,我認為可以從內地的做法找到一些啟發。內地是因應著疫情狀況,定出科學的應對方法。粗略分類,可以分成ABCD等不同級別的應對方式。D級是較輕微的,只發現零星確診個案,只會封閉一、兩條街區,作小區圍封強制檢測;C級是發現了聚集性感染個案,便會圍封大區域和進行區域強檢;B級是病毒已經擴散到不同的社區,除了圍封個別區域之外,另實施整個城市的強檢,但不會封城和禁足;A級是病毒出現更大範圍擴散,傳播鏈未能摸清,就會實施封城、禁足和全城強檢。

香港如今已經進入了超A級的狀況,然而特區政府反應滯後,決不禁足,現在加強限聚只將限制堂食人數減至兩人等,並無實行禁足,完美演譯什麼叫「杯水車薪」,抗疫措施永遠落後病毒散播的速度。

據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的數字顯示,目前香港市面上的人流仍有正常的50%,實在太多,要大幅減到10%以下,才有機會壓止病毒的散播。

香港計劃進行全民檢測而不禁足,完全應對不了疫情。以目前的惡劣狀況,不單要禁足,還要「先禁足、後進行全民檢測」。香港應先實行禁足7天,才做全民強檢。因為Omicron 3天傳一代,只要全城禁足7天,切斷兩個傳播週期,令新增確診數字大幅降下來之後,到每日只有1000、2000宗時,才進行全民檢測,每日新增確診數字下降到幾千個,10萬以下的方艙病牀數量,還有機會應付需求。

不先禁足,就進行全民強檢,絕對會事倍功半,情況在家中出現一隻四處走動的碩鼠,打極都打不死,麻煩揮之不去。

講起家有碩鼠,我有真人真事,絕無杜撰。我小時候非常害怕老鼠,家中養著一隻老貓,某天,老貓在家中追著一隻碩鼠,把碩鼠咬得遍體鱗傷,喉嚨都咬破,但由於老貓年紀老邁,力量不夠,咬不死碩鼠,受傷的碩鼠在家中亂竄,搞到一地都是血。不怕老鼠的媽媽剛好不在家,我獨對這個殘局,只能瑟縮在沙發上。老貓和碩鼠對峙時還咪咪叫,好像對我吹噓牠捕鼠的功績。

我掙扎了十幾分鐘,終於硬著頭皮,到廚房拿出火鉗,一把將老貓抱開,對牠說:「你老了,先抖抖,還是讓我來吧!」接著用火鉗向躲在梯級下的碩鼠一輪亂搗,終於把老鼠插死了。這個核突而慘痛的經歷,成為我生命中的—個印記。

後來中國開始改革開放,我聽鄧小平說:「不理白貓、黑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即時想起我殺鼠的壯舉,覺得他講得太有道理了。貓咪叫得天花亂墜也沒有用,只要能夠把老鼠殺死就好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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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狂魔 我睇你唔到

2024年05月31日 20:26 最後更新:06月01日 00:02

香港法院判處14名「35+顛覆案」被告罪名成立之後,西方作出批評,歐盟質疑這是政治起訴,影響香港的開放多元。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的郭明瀚指案件改變了香港的本質。

我很奇怪西方人士這樣關注香港的人權自由,甚至為31個自己認罪的香港被告發聲,但為何他們不關心一下在加沙地帶死了的36000人,當中包括近半是兒童?即使按西方的邏輯,難道死亡不比坐牢嚴重嗎?西方的雙重標準,表露無遺,可再舉兩件事以說明之。

第一,英國嚴苛的國安法。現在歐盟批評的是香港的23條立法相關案件,但英國去年7月訂立的國安法,比香港更嚴苛。就以最近涉及特區駐英經貿辦事處職員的案件為例,已經充分體現英國法律的嚴苛性。行政會議成員、本身亦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日前在社交媒體撰文,指「英國莫須有罪行防不勝防」。

他分析這次指控涉及兩種行為,包括所謂「監控」在英國被特區被通緝的人士,以及以「欺詐手段」進入民居(涉及的是一個被追債叫Monica的女人)。湯家驊認為,即使事件屬實,兩者表面看亦只是普通罪行,為何能提升至國家安全的層面呢?他以香港為例,警務人員監控任何人均受《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所監管,但條例並不適用於民間行為,換言之,聘請私家偵探監控他人行蹤並不犯法,但英國就提升至觸犯國安法的層次。至於欺詐入屋,湯家驊認為,充其量也只是民事責任問題,連刑事罪行也不是,更遑論危害國家安全。

湯家驊結論是,在英國國安法之下,任何事無大小的違法行為,若加上「外國勢力條件」(foreign power condition)即屬危害國家行為。在英國國安法下,所有外國政府及任何在政府體制內有一官半職之人士及政黨,均屬外國勢力,如此模糊和廣泛性令人咋舌,遠比香港的法例嚴峻。

看完資深大狀湯家驊的分析,比較了香港23條立法和英國的國安法,為何見不到美國或歐盟對英國動用國安法拘捕香港人士作出任何批評呢?順帶一提,英國的法例如此模糊和廣泛,香港人還是少去為妙,特別是香港的公務員、資助機構人員或任何公職人員,如果去英國買樓,要小心被英國當你是外國勢力,將資產充公。英國有充公俄羅斯富豪資產的前科,所以英國還是少去為妙。

第二,美國在阿富汗培養的怪物。美國之前入侵阿富汗,推翻了塔利班政府,為了維持當地的治安,控制塔利班的反抗,原來培養出極其殘忍的怪物,其中一個就是阿富汗南部坎大哈省的前警察局局長阿卜杜勒・拉齊克。那些曾經在阿富汗發生的殘忍事件,連美國《紐約時報》都看不過眼,作了專門調查,在5月22日發表文章,講述坎大哈前警察局長拉齊克的驚人事件。

美國培養出極其殘忍的怪物拉齊克。

美國培養出極其殘忍的怪物拉齊克。

《紐約時報》指,在美國的敘事中,拉齊克年輕、勇敢、富有魅力,曾經協助美軍擊退塔利班。但是《紐時》經過一年的調查後發現,坎大哈省有多近2200宗疑似失蹤事件,懷疑是拉齊克大量拘捕被指支持塔利班的人士,用綁架、酷刑、法外殺戮結束了這些人的生命。《紐時》在2200宗疑似失蹤案件中,追蹤了其中近1000宗,直接證實了當中400宗失蹤案件的真實性,這些人至今全部下落不明。《紐時》認為這個數字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拉齊克的殘忍暴行,目前並未完全揭發。

《紐時》指拉齊克受美國培訓,領美國的薪水。曾有與拉齊克共事的美國特種部隊軍官羅伯特・沃爾特邁耶表示,「我們創造了拉齊克,美國在過去每場戰爭中都做了相同的事,創造他們,其後並為之追悔。」另一個曾與拉齊克共事的美國國務院前官員亨利・恩謝爾回憶說,他曾向拉齊克詢問一些涉嫌侵犯人權的事件,得到拉齊克肯定的答案,恩謝爾評論說,「我們會說,『哇,我希望我們沒有因為聽到這件事而被捲入戰爭罪行』。」恩謝爾坦承:「我們知道我們在做什麼,但認為我們別無選擇。」

結果拉齊克在2018年10月被暗殺死亡,阿富汗民眾高興不已,但是美國會為誰培養出拉齊克這個殺人魔頭進行內部調查,將策劃培植拉齊克的美國官員繩之於法嗎?其他西方國家的政府,會譴責美國的暴行嗎?美西方會對香港的事情指指點點,但他們自己的國安法律比香港更嚴苛,他們自己在其他國家策動的暴行令人髮指,這一切又好像無發生一樣。

在西方的雙重標準背後,有一個共同邏輯:他們對親美國的政權,做什麼也視而不見;他們對自己眼中不友好的政權,即使發生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大造文章,針對香港亦然。雙標背後,美西方的焦點,就是想顛覆中國政權。因此拉齊克因為反對塔利班,即使綁架屠殺數以千計的阿富汗人民,在美西方眼中仍然無罪,但香港法庭審訊美西方支持的反對派人士就是有罪了,因為這些反對派想顛覆中國政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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