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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生殉不但要殉人還要殉狗?狗在祭祀中又擔任什麼角色?

歷史長河

商朝生殉不但要殉人還要殉狗?狗在祭祀中又擔任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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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生殉不但要殉人還要殉狗?狗在祭祀中又擔任什麼角色?

2023年09月06日 14:43

殷人尚鬼、重祭祀。作為一個宗教社會,殷人崇拜祖先和自然神。不論是瑣碎的事,商人都要占卜問神,以求庇護。《甲骨文合集》現存四萬七千多片的甲骨卜辭中,有不少問題都是圍繞日常生活,如感冒發燒、生孩子、打獵,甚至連長蛀牙也有人問。因此,在學術界,商代的祭祀坑數之多一向為人所知。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安陽殷墟中就發掘到了不少商代祭祀遺存。建國後,又陸陸續續在鄭州商城、堰師商城、安陽殷墟等地發現了大量的商代祭祀遺址。

然而,提及祭祀,就難免會涉及人殉、生殉等話題。所謂的生殉,就是以活人陪葬,望其靈魂能繼續服務死者亡魂,並保證死者亡魂冥福。自古以來,不乏存在女性在丈夫逝世後殉夫,加上商朝本質上是一個奴隸制社會,所以商人對殉葬可謂極為重視。在洹水北岸武官村一帶,一共發現了十三座大墓,當中王陵區中就發現有很多殉葬人群,這些頭骨中甚至有高加索人種、愛斯基摩人種和馬來人種。

不過商朝除了殉人外,還會殉動物。據袁靖先生統計,鄭州商城和安陽殷墟遺址中用於祭祀的動物中,以狗的數量為最多。可見,無論是在商代前期還是後期,狗一直是商代祭祀活動中的重要祭牲。到後來,狗在商代的祭祀活動中的出現已經形成一種制度。

然而,殉狗這種祭祀方式在商初期並不算普及,更多是被認為跟某種儀式有著密切的聯系,或是僅供貴族階級使用。在鄭州商城東北部的一處祭祀遺跡中,有着八座殉狗坑。這些殉狗坑的布局顯然是圍繞著中間最大的「埋石」而挖築的。八座殉狗坑一共殉埋了一百多只狗,而在其中一座殉狗坑內更發現了一件夔紋形金片裝飾品。這件金飾品是鄭州商城二里崗期遺存中僅有的一件金器,加上這處祭祀場地位於宮殿的東北部,說明這應是奴隸主貴族舉行祭祀的場所。

這種圍石殉狗的祭祀遺跡在江蘇銅山丘灣的商代遺址也有所發現。在「圍石坑」中,矗立於中心的是四塊天然大石,大石周圍則是骨架滿布。奇怪的是,所有骨架的頭都是朝向中心大石,所以殉狗有可能不是偶然實行的臨時活動,而是一種固定的習俗,不論是出現的場合、殉葬法器、殉牲組合、擺放位置都要有相應的規定。

可是,到底為什麼要殉「狗」呢?狗在殉葬、祭祀中又擔任什麼角色呢?首先要澄清一點,殉狗習俗並不始於商朝,早在新石器時代中期就可以發現以狗殉葬的痕跡。只不過,到了商代殉狗現象更為普遍,就連形式也變得更為多樣。在歷年來發掘的商代墓葬中,不管是貴族墓或平民墓,都可以在棺底或棺面上下找到殉狗現象。換言之,商代是殉狗習俗的盛行期,也是其發展的最高峰。

當然,這裡說的殉狗並不是指自然死亡的埋葬,而是帶有一定宗教目的。考古發掘發現的狗骨往往可以透過其擺放位置來判斷這些殉狗的用途和目的,比如在一些狗骨架上可以看出「四肢聚在一起」、「似經過綁縛」的掙紮痕跡。

狗是我國古代重要的家畜之一,牠因靈敏、機警、勇敢和忠誠等特質而被先民喜愛,但在祭祀層面上,先民養狗更多是從其實用價值出發。比起牛、羊、豬的家畜,狗的格價相對便宜,所以先民都傾於把狗肉做成羹湯,以便獻上「祭宗廟之禮」。另外,據文獻記載,當狂風給人們造成破壞時,人們就會殺狗止風。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有這種記載,「甲戊,貞其寧風三羊三犬三彘」、「癸未卜,其寧風於方,有雨辛酉卜,寧風巫九犬」等。從這些辭例來看,凡是有關祭風、止風災的祭祀活動都會看到狗的身影。

在古代,殺狗祭天的方法又稱為「磔」,即將狗殺死,劈為四塊後,埋於東、西、南、北四方,以息風、除蟲、辟蠱(邪氣)。《史記.封禪書》就有提及,德公就是為了保護先祖伏羲的田園,把狗劈成四塊、埋至四門,希望莊稼不會受到邪氣和蟲害的影響。

商代的殉狗習俗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是隨著商王朝的建立而普及的。鄭州商城二里崗下層一期中未有發現殉狗現象,直到到了下層二期的祭祀坑中才首次發現殉狗現象,這說明殉狗在商代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零星出現到逐漸普及的過程。結合商代社會發展歷程來看,在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到一定的程度,才會出現一套完整的殉狗禮制制度。

然而,這不代表商朝的殉狗文化是直接吸收或借鑒了前期或同時期的其他文化類型的文化,因為只有殷人會賦予不同的殉狗形式相異的涵義,商王朝也是唯一一個朝代會賦予殉狗如此濃厚的宗教色彩。因此,商代殉狗習俗是商代本身在其社會發展過程中興起的一種文化習俗,也是商文化本身發展的產物。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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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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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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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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