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爆煲,受害人數以千計,有人損失4000萬,可能半生積蓄就此消失,想起來也很可怕。
這些交易平台吸引人的地方有兩點,1. 存入流行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或以太幣可以收取高達20厘的高息。2. 買入平台自己發行的冷門虛擬幣價格會大升。
這些平台的虛假性,也從這兩方面反映出來:
一. 完全虛假的冷門幣市場。
大型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運作方式比較透明,而比特幣的最大特點是限量發行,從設立日已限定發行總量,所以供應量相對有限。加上成交量大,一般情況下較難操控。
但這些平台發行的小型冷門虛擬幣,據說對市場的供給量只有 2%。換而言之,有 98% 是在交易平台手中。只有2%流通,操控價格相當容易。所以這種小型幣一度漲超過10倍,也不出奇。而大戶在散戶熱炒時,也很易放貨套現。在政府監管的港交所,尚有莊家揾不知名的第三者「搭棚」,左手交右手,把蚊型股股價炒上去。在沒有監管的虛擬幣交易,棚也不用搭了,莊家直接入場買賣操控價格就可以了。
二. 完全不可持續的超高息。客戶把流行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或以太幣存入這些平台,可以收取高達20厘的高息,問題是息從何來?
銀行收客戶存款俾2厘息,再以4厘息放貸出去,有2厘息差毛利。這些平台要俾20厘息,那有可以穩定賺取20厘以上的生意去支付高息?
這些不明來源的高息,最可能是龐氏騙局。1919年,美國一名意大利移民查爾斯·龐茲精心策劃一個騙局,他成立一空殼公司,聲稱會投資一些很有前景的公司,其實這些公司只是子虛烏有,龐茲許諾入股投資的股東在3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這麼厚利快速吸引很多人上當,其實龐茲只是把新投資者投入的錢,當作盈利支付給最初投資的人,這樣就越滾越大。龐茲成功地在7個月內吸引了3萬名投資者,這個騙局持續了一年才被爆煲。
現實世界的高息騙局,都是借用了龐茲的絕橋,用新錢冚舊錢,只要吸納的新錢夠多,騙局就可持續。
而這些騙局爆煲的情節,都差不多,就是新錢不夠、週轉不靈,投資者開始不能提現。這個平台也是近日開始不能「出金」,搞到很多人報警。
相關平台還死口不認,聲言客戶可以繼續出金。實情是據投資者在相關平台上提取金錢,由數日前每次提1000元竟然要交999元手續費,如今減少了也要交960元手續費,存入1000元只能取40元走,其餘變成「手續費」失去權益,認真恐怖。出金規則話改就改,絕對搵笨。
太陽之下無新事。從古老的龐氏投資,到幾十年前的牛奶種金,再到如今這些存虛擬幣得高息,針對的都是一個「貪」字。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