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拍打神醫」蕭宏慈再捲入命案,疑致71歲女糖尿病人死亡在英被捕。
據報導,曾大力推廣「拍打療法」的中國籍男子蕭宏慈,於11月25日在英國被捕,並於12月1日出庭接受審訊。他被英國警方控告過失殺人罪,指控與一名71歲的英國女子的死亡有關。該女子患有糖尿病,於2016年參加完「拍打療法」體驗活動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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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歲英婦參加過「拍打療法」體驗活動後去世(網上圖片)
71歲英婦參加過「拍打療法」體驗活動後去世(網上圖片)
據案情指,該案件事發於2016年10月20日,當時71歲的Danielle Carr-Gomm參加了在英國威爾特郡的Cleeve House舉行的「拍打療法」研討會,希望治療她的糖尿病。然而,在研討會期間,她突然去世。Danielle Carr-Gomm的兒子表示:「我敢肯定,如果她沒有參加這個活動,她現在一定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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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蕭宏慈自稱是「拍打拉筋治療法」的創始人,本名肖洪弛,來自中國湖北松滋。他被冠以「神醫」和「大俠」的稱號。自2009年開始,他在世界各地宣傳「拍打拉筋療法」,聲稱通過拉筋、禁食和強力拍打身體直到出現瘀青,可以驅除體內毒素,而且無需藥物治療,就能治癒糖尿病、癌症甚至不孕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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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名澳洲悉尼的6歲男童在2015年參加蕭宏慈主持的「拍打療法」研討會後去世。澳洲法院判定蕭宏慈犯有過失殺人罪,並判處他10年監禁,需至少服刑7年半才有可能獲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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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在一間醫務診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4男3女陪審團今年9月15日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合答辯,經20日審訊,10月23日裁定被告有做出誤殺罪中行為。案件星期三(11月12日)在高院判刑,辯方交代社會福利調查報告指被告有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法官郭啟安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表示,即使他同意陪審團裁決李不適合答辯,但公義也應給予死者家屬,在沒懲罰的情況下,法庭要求辯方正式致歉。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他代表被告向死者家屬致以真誠道歉。
被告李宏邦今在庭上緊閉眼睛,進出法庭均由妻子及兒子攙扶陪同。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被告監護令,請求法庭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判刑時指,驗屍確認死者死於支氣管肺炎,其血液內驗出鎮靜藥物Propofol(異丙酚)和Midazolam(咪達唑侖)、及止痛藥Lignocaine(里格卡因)和Pethidine(配西汀)等藥物。法醫認為這4種藥物的不良反應引致過度鎮靜,死者亦出現缺氧性腦損傷。
郭官引述控方專家證供,指李宏邦在為死者進行鎮靜治療前未有檢查她禁食狀態,所處方的多種藥物亦增加抑制呼吸的風險,而在出現呼吸困難時他亦未提供氧氣或鎮靜劑拮抗劑。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指,最關鍵的是,被告向警察及醫護人員隱瞞用藥資訊,被告背叛了死者對他作爲一名醫生以及作爲一名朋友的信任。
郭官續指,被告曾於於2003年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71歲的婦人接受麻醉藥注射後昏迷不治,醫務委員會於2009年裁定李宏邦醫生專業失德,罰停牌5個月,事件對被告應是一個嚴重警告和警示,但他沒從中吸取教訓,沒有改進,而是繼續犯同樣的錯誤,奪走另外一條生命。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提到,他的行爲,直接導致事主不必要的死亡,但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感化官曾前往被告寓所探訪,被告現主要由妻子和兒子照顧,另有家傭協助,家庭財政穩健,不需外來介入,因此監護令無必要,而醫院令則不切實際,故唯一選項是無條件釋放。郭官最終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李宏邦。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現年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
案件編號: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