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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控方指10年間黎透過Mark Simon共向泛民捐款近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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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控方指10年間黎透過Mark Simon共向泛民捐款近億港元

2024年01月04日 16:09 最後更新:01月05日 08:2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6天審訊下午開庭,控方續陳詞指,由2013年至2023年7月期間,黎智英共轉帳86筆款項給Mark Simon,涉款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到多個泛民政黨及政治人物。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控方又指,黎在2019年8月亦捐款約2.5萬美元給「香港監察」;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間,黎智英和Mark Simon透過私人銀行戶口及力高公司的戶口,先後轉帳約3萬、14.4萬及8萬元到陳梓華的匯豐銀行戶口。案發時,黎智英擔任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註冊公司LACOCK Inc的董事;自2020年1月起,陳梓華成為 LACOCK的唯一董事及銀行賬戶的唯一簽署人。

據稅務局記錄,Mark Simon在2013至2020年報稱蘋果動新聞員工,年收入逾百萬港元;他在2020年至2021年亦擔任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營運經理。

控方下午續提及「攬炒團隊」的國際游說工作。李宇軒透過陳梓華傳達黎及Mark Simon指示,在「重光團隊」網站發布文章、新聞稿及制裁名單,促外國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2019年12月20日,由「重光團隊」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Hong Kong Higher Institutions International Affairs Delegation,簡稱HKIAD)所編制、名為「香港鎮壓的概況:濫用人權與民主犯罪者」的第3版制裁名單,於「重光團隊」網頁及Facebook發布,制裁名單包括中港官員等144人。

「重光團隊」不斷進行國際游說 制裁中港  

《香港國安法》頒布後,「重光團隊」在2020年7月發出3封信,題為「絕密呼籲暫停引渡協議」(Confidential Call for Suspension of the Extradition Agreement),促捷克、愛爾蘭及葡萄牙終止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2020年7月1日,題爲「香港的自由和民主正在走向黑暗」的新聞稿,譴責《香港國安法》,呼籲英國政府緊急考慮制裁中國和香港,撤銷與香港的引渡協議,限制如華爲等中國企業。

2020年7月2日,「重光團隊」在Twitter 轉載英國副首相藍韜文有關英國爲香港人推出BNO移英計劃的推文,又轉載美國共和黨參議員 帕特圖米(Pat Toomey)及美國眾議院議員馬克格林(Mark Green) 的推文,感謝兩人在美國眾議院投票通過《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

感謝加拿大暫停與港引渡協議 

控方指,2020年7月4日「重光團隊」在Twitter感謝加拿大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同年7月6日,「重光團隊」又轉發Bill Browder推文,籲制裁中港官員;7月15日,轉發美國白宮Twitter推文,感謝美國終止香港特殊地位,對中國商品徵收關稅;7月30日轉發羅冠聰推文,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前特首及選舉主任。

2020年7月31日,「重光團隊」網頁及Facebook公布「The destruction of the democratic process in Hong Kong」呼籲美國對破壞香港自治的中國和香港人及團體實施制裁;8月,李宇軒發表「Chinese national security in Hong Kong: A Declaration of international commitment to Hong Kong's autonomy and freedoms」、「Brutality of Hong Kong protest policing confirmed by report from UK parliamentarian 」的文章,籲各界制裁中港官員;李宇軒亦促英、澳、加及其他國家制裁前特首。 2021年1月15日,「重光團隊」公布名為「Stand with Hong Kong Global Joint Statement on the arrest of 11 Hong Kongers」的全球聯合聲明,促美國政府爲香港市民制定救生艇計劃,又希望英國政府制裁中港官員。

李宇軒推動日本馬格尼茨基式制裁 

控方又指,在「日本線」中,李宇軒在2020年1月至4月期間向日本眾議院議員高井崇志、山添拓、井上哲士提供法案草案,籲日本對中國和香港駐日官員進行馬格尼茨基式制裁;李宇軒曾協助及參與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的記者會,為草案遊說;李宇軒又把IPAC的會議記錄翻譯成日文,以便山尾志櫻里及其團隊在日本推動馬格尼茨基法案的立法,李曾於2020年7月3日向山尾志櫻里傳送IPAC會議記錄日文版本,促日本終止與香港的法律互助協議。

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圖片來源:山尾志櫻里X平台)

日本眾議院議員山尾志櫻里 (圖片來源:山尾志櫻里X平台)

控方又指,2020年7月29日和30日,李宇軒、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等人在Telegram上討論「重光團隊」可如何協助IPAC和對中政策國會議員聯盟(Japan 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JPAC)的工作,處理有關《香港國安法》、日本版《馬格尼茨基法案》、為香港人提供救生艇計劃、日本對香港政策等工作。

李宇軒負責「重光團隊」財務工作  

李又協助把JPAC文件從日文翻譯成英文,在裴倫德要求下,為裴倫德及山尾志櫻里安排網上會議,向山尾志櫻里提供與中港簽訂引渡協議和司法互助的國家名單。李宇軒又負責編輯「重光團隊」的網站,並負責其財務工作,儲存詳細會計紀錄,並制定及批出「重光團隊」活動及成員開支的報銷申請規則。

裴倫德 (IPAC官網圖)

裴倫德 (IPAC官網圖)

山尾志櫻里、裴倫德及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在2020年7月討論如何讓IPAC參與推動日本《馬格尼茨基法案》,2020年7月29日在JPAC會議上提出《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Global Magnitsky Act)。山尾志櫻里建議在2020年8月12日與Bill Browder進行網上會議,但因李宇軒被捕而未能成事。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案件押後下周一(8日)續審,料屆時控方將讀出承認事實。控方在庭上透露,控方證人將由逾60人大減至31人,預計會進一步減少證人人數。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3日進行第七十五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控方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進行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何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重召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辯方指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保護。何俊豪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2006至2008年期間為見習律師,2009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案件。

何俊豪確認2021年初已取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

何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代表黎,對本案案情熟悉。何指,從控方收取不少證人供詞,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他亦已閱讀。控方問及,2021年12月初,黎的法律代表已取得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知」,但12月應已收取相關供詞。

控方再問,黎的法律代表於2022年6月21日取得案件交付文件冊,當中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清楚,但一定有收到」,亦確認閱讀過張劍虹的供詞。控方問張的供詞有提到「飯盒會」、黎在「飯盒會」中的發言?何稱,距離看口供時已有一段時間,但他記得有提「飯盒會」,「但有提幾多、幾仔細要睇返先」。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1年12月1日、3日及2022年2月17日錄取的供詞、及陳沛敏於2021年12月 9日、2022年11月9日的供詞、及楊清奇於2021年7月18日的供詞,何確認當中部分內容提到「飯盒會」。

控方又指,黎的法律團隊於2023年12月29日獲得控方已修訂的開案陳詞,何是否同意控方當時沒有管有任何工作平台Slack紀錄?何同意。法官李運騰指,3名從犯證人的供詞很重要,也是控方依賴,何回應「當然啦」;李官再問,可以假定何俊豪會閱讀證人供詞多於一次?何同意。李官又指,何閱讀交付文件冊後,是否留意到控方沒有Slack 紀錄、「飯盒會」正式會議紀錄?何同意。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指於2024年1月張劍虹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提Slack平台

控方問及在2024年1月29日、本案第18日審訊,控方證人張劍虹首次提到Slack。 李官問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沒提過 Slack?何稱「我都不是每天在法庭」,重申在1月29日、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先第一次聽到Slack呢樣嘢」。李官問到,Slack如何在張劍虹的盤問提出?何稱「法官都讚過我哋transcript(謄本)都打得幾好啦,我都要睇返先記得」。

控方指在當日審訊中,辯方指「飯盒會」前,會在Slack設立群組,何稱「係,似乎係咁樣,我都希望我哋法律團隊都confirm吓,我冇transcript喺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同意,這是內容大意。

辯方曾去信控方查問Slack平台紀錄 

控方問及,黎的法律團隊熟悉證人供詞,何是否同意他們有很多機會就Slack紀錄作調查?何稱「呢方面可能有少少唔同意」,辯方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下知悉Slack平台,辯方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法官李素蘭問到,Slack並非由張劍虹提出,而是由辯方提出?何稱「我理解係張劍虹提出」,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Slack」一字由他本人提出。法官李運騰提到,在第11日審訊中,張劍虹供稱「黎指派我做重點紀錄,吩咐我要跟進,依個係大概『飯盒會』流程」。辯方澄清,證人稱「重點紀錄」而非「會議紀錄」。

何:不容易取得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當時是否知道,是「飯盒會」的重點紀錄?何稱「當然確實字眼唔清楚,係開會定係minutes、attendee note」。何指,控方在2月1日回覆沒Slack紀錄後,辯方才開始調查,最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㗎」。李再指,法律團隊愈早調查,愈早取得 Slack 紀錄?何回答「我都同意,但我哋真係1月29號先知道,張劍虹講完先知道,原來張劍虹喺Slack做 summary」。

控方問到,辯方沒理由不跟黎討論「飯盒會」內容?何指「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就 LPP保障啦,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但真係好抱歉,Slack呢啲咁嘅 record、關於張劍虹嘅point、summary,我哋真係喺1月29號先知」。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由黎的女兒通知有關Slack紀錄 

李官再問,黎的律師團隊有3次機會可針對Slack紀錄作調查,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交付文件冊及控方案情,何同意,「但係真係Slack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控方問何稱在2月26日獲得 Slack紀錄,是由誰通知他?何稱是黎的女兒。

法官李素蘭問Slack紀錄是與《壹傳媒》或《蘋果》有關?何稱「其實我對Slack呢個程序、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我知佢係一個chat group咁嘅形式」。辯方覆問,本案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是他任職律師15 年以來,「見過最多嘅文件」。何俊豪完成作供,案件押至本周二(14 日)下午續審,料由控辯雙方就申請重召張劍虹一事陳詞。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跟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四日的聆訊中,由控方讀出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城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書面供詞,王的報告列出美國實施一系列法案,包括制裁11名中港官員、終止香港特殊法律地位及移交逃犯等協議;另據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指,自《國安法》實施後,美政府已根據行政命令,對42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經濟制裁;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王認為目標對象為「特殊引渡」、任意拘留,或在港作出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人士,條文中的「負責」、「隨意」和「嚴重」為高度主觀用字,須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認為無可避免造成誤解甚至濫用。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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