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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政事

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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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2024年01月10日 17:11 最後更新:01月11日 07:5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九天聆訊下午再開庭。控方首次在庭上播放黎智英在2020年9月1日進行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顯示黎否認與外國媒體有聯繫,並對警方提問大多表示「無嘢想講」及不知情。

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在片段所見,身穿深紫色西裝外套、戴上藍色外科口罩及金絲眼鏡的黎智英,在律師司嘉勳及律師何俊豪陪同下進行會面。 黎智英在警員指示下閱讀《蘋果日報》的文章及其Twitter推文,並在三角桌上觀看警員播放的涉案影片。

一名警員向黎智英展示多篇《蘋果日報》文章,如「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反極權 台灣更不用怕」、「2020年和勇一起撐下去」及「捍道德抗極權 全球人人有責」等,文章署名均為黎智英。黎智英承認署名是他本人,惟警員問到文章內容和目的時,黎智英均表示「無嘢好講」;被問到誰批准刊登時,黎智英亦稱不知道。

警員續向黎展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在2019年6月向英國《衛報》、美國《華盛頓郵報》、及意大利媒體公司RCS MediaGroup S.p.A分別支付18,000英鎊(約18萬港元)、85,050美元(約66.3萬港元)及20,000歐元(約17.8萬港元)的單據。

對LAIS Hotel向多國報社匯款 黎指「無任何認知,無嘢想講」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員向黎智英指,據警方調查,LAIS Hotel和力高屬黎智英名下公司,問黎智英「有無嘢想講」,黎均表示「我唔知,無野想講」。警員再追問兩間公司的決策和財政事務是誰負責,黎續稱「無嘢想講」。

警員又問黎智英,為何上述提及的外國媒體會刊登「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 」等文章,黎智英續「無嘢想講」。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播筆片段,案件押後至1月16日續審,以待控辯雙方就控方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王貴國教授的專家報告,對本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控罪元素之關連性及呈堂性,提交書面陳詞予法庭考慮。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3日進行第七十五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控方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進行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何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重召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辯方指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保護。何俊豪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2006至2008年期間為見習律師,2009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案件。

何俊豪確認2021年初已取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

何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代表黎,對本案案情熟悉。何指,從控方收取不少證人供詞,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他亦已閱讀。控方問及,2021年12月初,黎的法律代表已取得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知」,但12月應已收取相關供詞。

控方再問,黎的法律代表於2022年6月21日取得案件交付文件冊,當中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清楚,但一定有收到」,亦確認閱讀過張劍虹的供詞。控方問張的供詞有提到「飯盒會」、黎在「飯盒會」中的發言?何稱,距離看口供時已有一段時間,但他記得有提「飯盒會」,「但有提幾多、幾仔細要睇返先」。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1年12月1日、3日及2022年2月17日錄取的供詞、及陳沛敏於2021年12月 9日、2022年11月9日的供詞、及楊清奇於2021年7月18日的供詞,何確認當中部分內容提到「飯盒會」。

控方又指,黎的法律團隊於2023年12月29日獲得控方已修訂的開案陳詞,何是否同意控方當時沒有管有任何工作平台Slack紀錄?何同意。法官李運騰指,3名從犯證人的供詞很重要,也是控方依賴,何回應「當然啦」;李官再問,可以假定何俊豪會閱讀證人供詞多於一次?何同意。李官又指,何閱讀交付文件冊後,是否留意到控方沒有Slack 紀錄、「飯盒會」正式會議紀錄?何同意。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指於2024年1月張劍虹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提Slack平台

控方問及在2024年1月29日、本案第18日審訊,控方證人張劍虹首次提到Slack。 李官問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沒提過 Slack?何稱「我都不是每天在法庭」,重申在1月29日、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先第一次聽到Slack呢樣嘢」。李官問到,Slack如何在張劍虹的盤問提出?何稱「法官都讚過我哋transcript(謄本)都打得幾好啦,我都要睇返先記得」。

控方指在當日審訊中,辯方指「飯盒會」前,會在Slack設立群組,何稱「係,似乎係咁樣,我都希望我哋法律團隊都confirm吓,我冇transcript喺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同意,這是內容大意。

辯方曾去信控方查問Slack平台紀錄 

控方問及,黎的法律團隊熟悉證人供詞,何是否同意他們有很多機會就Slack紀錄作調查?何稱「呢方面可能有少少唔同意」,辯方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下知悉Slack平台,辯方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法官李素蘭問到,Slack並非由張劍虹提出,而是由辯方提出?何稱「我理解係張劍虹提出」,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Slack」一字由他本人提出。法官李運騰提到,在第11日審訊中,張劍虹供稱「黎指派我做重點紀錄,吩咐我要跟進,依個係大概『飯盒會』流程」。辯方澄清,證人稱「重點紀錄」而非「會議紀錄」。

何:不容易取得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當時是否知道,是「飯盒會」的重點紀錄?何稱「當然確實字眼唔清楚,係開會定係minutes、attendee note」。何指,控方在2月1日回覆沒Slack紀錄後,辯方才開始調查,最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㗎」。李再指,法律團隊愈早調查,愈早取得 Slack 紀錄?何回答「我都同意,但我哋真係1月29號先知道,張劍虹講完先知道,原來張劍虹喺Slack做 summary」。

控方問到,辯方沒理由不跟黎討論「飯盒會」內容?何指「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就 LPP保障啦,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但真係好抱歉,Slack呢啲咁嘅 record、關於張劍虹嘅point、summary,我哋真係喺1月29號先知」。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由黎的女兒通知有關Slack紀錄 

李官再問,黎的律師團隊有3次機會可針對Slack紀錄作調查,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交付文件冊及控方案情,何同意,「但係真係Slack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控方問何稱在2月26日獲得 Slack紀錄,是由誰通知他?何稱是黎的女兒。

法官李素蘭問Slack紀錄是與《壹傳媒》或《蘋果》有關?何稱「其實我對Slack呢個程序、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我知佢係一個chat group咁嘅形式」。辯方覆問,本案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是他任職律師15 年以來,「見過最多嘅文件」。何俊豪完成作供,案件押至本周二(14 日)下午續審,料由控辯雙方就申請重召張劍虹一事陳詞。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跟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四日的聆訊中,由控方讀出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城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書面供詞,王的報告列出美國實施一系列法案,包括制裁11名中港官員、終止香港特殊法律地位及移交逃犯等協議;另據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指,自《國安法》實施後,美政府已根據行政命令,對42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經濟制裁;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王認為目標對象為「特殊引渡」、任意拘留,或在港作出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人士,條文中的「負責」、「隨意」和「嚴重」為高度主觀用字,須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認為無可避免造成誤解甚至濫用。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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