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共同業主由於沒有遵從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日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約2萬5千元。
有關單位位於深水埗鴨寮街一幢樓齡59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他們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有關單位的露台進行訂明檢驗及有需要的訂明修葺。
由於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被屋宇署檢控,並分別於本月6日及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社會事
兩名共同業主由於沒有遵從強制驗樓法定通知,日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約2萬5千元。
有關單位位於深水埗鴨寮街一幢樓齡59年的綜合用途建築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他們委任註冊檢驗人員就有關單位的露台進行訂明檢驗及有需要的訂明修葺。
由於業主沒有遵從有關通知,被屋宇署檢控,並分別於本月6日及20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
屋宇署今年開始推動特別勘察行動,揀選了360幢較高風險的樓宇進行外牆勘察,至今已完成勘察64幢樓宇。
屋宇署署長余寶美表示,在已完成勘察64幢樓宇中,63幢有明顯危險,並已為23幢進行緊急工程,拆去鬆脫的外牆物料,餘下則由業主安排承建商進行移除工程。她期望於今年的颱風季節前,可完成勘察240幢樓宇。
余寶美出席香港測量師學會活動致辭表示,作為業主有需要知道樓宇安全及維修問題,亦有責任跟進,屋宇署亦會加強執法工作,對於一些無合理辯解,不遵循強制驗樓、驗窗通知及消防安全指示,署方會提出檢控。她又說,今年內會就《建築物條例》修例方面提出建議,涉及如何精簡檢控程序、加強罰則及降低檢控門檻,希望作出阻嚇,提升執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