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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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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李宇軒計劃潛逃海外後  續助重光團隊打「國際線」

2024年04月25日 17:46 最後更新:04月26日 12:5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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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六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接受辯方盤問稱,李宇軒被捕後,曾與之聯絡,指欲離港續打「國際線」,但陳否認曾提及安排李宇軒離港,指李只著他照顧其家人,又指「走佬需要錢」,故當時想動用SWHK款項或籌錢給他;陳又不同意辯方所指與Mark Simon由認識至陳被捕,對方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亦否認在警方會面錄影片段中「講大話」,但確認李柱銘曾安排他與黎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問及李宇軒2020年8月被捕及嘗試離境,指李於8月10日被警方拘捕,兩天後獲警方保釋,同月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及至2021年3月22日才回港。辯方問及,由李於8月12日獲釋至23日被中國公安拘捕期間,陳與李之間有否任何形式的溝通?陳確認有。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李宇軒被捕後 陳曾與其聯絡 惟否認安排離港  

辯方引述李作供時提到獲警方保釋後曾與陳通電,陳指會安排李離港。辯方問陳,二人當時有否進行相關通話?陳表示沒有。

辯方續問,由李獲保釋至被公安拘捕的13日內,陳與李之間有否聯絡?陳確認有,當時李「講佢想點,同埋借錢」,李亦表示「佢如果有咩事,有咩想交低」,如著陳照顧其家人,以及SWHK「之後想點」;李又指想離港。辯方指,當時二人有2至3次通話?陳指「我相信唔止」。

陳:「李走佬要錢」  想用SWHK款項或籌款 

陳又補充,當時李指「(SWHK)要繼續去打國際線,佢(李)希望佢離開到,咁佢就可以繼續 carry on,若然唔係佢擔心香港冇人頂住」。陳指,他們討論「日本線」、「美國線」及如果李「真係走唔到啦,咁我又應唔應該走呢」,他們亦曾商討,李被捕後可能對SWHK構成的影響,因為李當時表示「佢手提電話嗰啲全部都會曝光」。陳指,在其中一次通話中,劉祖廸亦有參與,「同埋佢(李)當時話走佬需要錢嘅時候,其實佢想用SWHK啲錢,或者我哋籌錢畀佢」。

辯方問及,李在內地被捕後,陳有否寫信給李,陳稱沒寫過信給李,雖然李有寫信給他,但兩人之間沒其他溝通。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李宇軒被捕獲保釋後,曾與陳梓華聯絡

辯方指Mark Simon從沒指示做任何事 陳:不同意  

辯方提及陳早前供稱在2020年8月中,他與Mark Simon透過Signal電話對話,Mark Simon指「攬炒巴」劉祖廸會去美國不同大學做巡迴演講,繼續推廣「攬炒」;在陳被捕後,Mark Simon在同年10月亦透透Signal致電,著陳不用擔心,應繼續國際游說及推動制裁,但稱要有再被捕的心理準備。陳確認。

辯方指,李宇軒在2020年10月已於內地還柙,而陳從沒將上述Mark Simon的說話轉告李?陳同意。辯方續指,陳在2021年4月28至30日與警方進行了4次錄影會面,從沒提過Mark Simon在兩次Signal電話中指示續推動「攬炒」及國際游說。陳稱不記得。

辯方又指陳在2021年5月3日至5日、及11月10日錄取了4份書面供詞,而Mark Simon的Signal電話只在5月5日書面供詞中提及,辯方問當警方會見陳時,是否已備妥書面供詞,陳不同意。

辯方續問,在2020年4月30日最後一次錄影會面後,直至同年5月3日、即錄取首份書面供詞前,陳有否與警方見面?陳稱不記得,並指在2020年5月5日錄取書面口供時,警方「係我面前打」,雖然他看不見警方的電腦屏幕,但警方會問他問題,「我一路講,佢一路打」。辯方指,由陳首次跟Mark Simon會面,直至陳被捕,Mark Simon從沒指示陳做任何事。惟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表明自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至陳被捕,Mark Simon也沒指示他做事,陳堅稱:「我無印象我咁講過」。陳又指「我覺得我喺2020年尾都仲有同Mark Simon講緊嘢」。

辯方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由我認識佢到今日,所有嘢,佢從來無要求過、指示過我去做某一樣嘢,從來都無」。辯方指陳當時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說謊,陳稱:「我唔同意」,但當辯方指陳在警方錄影會面期間聲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做任何事是謊言時,陳答:「正確」。

陳從黎一方收取街站文宣及英國台灣旅程開支

辯方又指,陳供稱Mark Simon要求他續進行國際游說工作是假話,陳回答:「我唔同意」。陳確認,他首次及第二次與Mark Simon通電話時,黎均沒參與,又指他在2019年10月就他曾墊支的街站文宣展覽運動,從黎手下收到14.4萬元;另在2020年2月就英國及台灣的旅程開支取得約8萬元,亦曾收到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 Inc.連同內有8萬港元的公司銀行戶口轉讓予陳作報酬。

陳又確認在2020年2月24日後,黎、黎旗下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香港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及台灣公司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已沒轉賬到其戶口。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曾安排黎智英與陳梓華於何俊仁胞弟的日式餐廳會面。 (資料圖片)

李柱銘安排陳與黎於何俊仁胞弟日式餐廳包廂會面

辯方又提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曾安排陳及黎於何俊仁胞弟在上環經營的日式餐廳「碗屋」包廂見面及用膳,陳承認他當時首次與黎見面,但沒交換手機號碼。

陳否認警方錄影會面講大話

辯方再展示,陳被捕後與警方錄影會面的謄本,陳當時提及:「Mark Simon無要求過我話,你幫我去做呢樣、去代付某啲錢,或者叫你去幫手搞呢樣嘢,然之後令到佢間公司賺錢,從來都無。我同佢、同Martin(李柱銘)、同任何你哋能夠得到嘅任何一個資料上嘅⋯所有人,我嘅交往純粹止於討論香港嘅時政、時間,甚或乎Mark Simon對上一次同我講嘅一樣嘢⋯就已經係講緊⋯黎智英被捕嘅時候,佢同我講嘅就係,你需要思考嘅係點樣將你嘅生活重回正軌,因為香港唔會再有呢啲咁大型嘅社會活動發生,佢話已經好多人就跳唔出去、即係轉唔返過嚟,但係其實佢話你必須要諗清楚,就係好好過你自己生活,你要諗自己」。

陳對此回應指:「當時我係咁同差人講」,辯方質疑陳當時是否「講大話」,陳表示不同意。

陳:李柱銘覺得「我唔係港獨嘅人」  

辯方另指2019年下半年,香港示威中出現「勇武」抗爭者,他們會投擲汽油彈、襲警或其他暴力行為;而陳首次與黎見面是 2019年10月17 日,又展示陳於翌日陳向黎發訊指「你好 黎前輩」,黎回覆「Great to have met you. Keep in touch.」;陳不同意。

辯方續指,李柱銘在該次見面,向黎介紹陳不是一個「攬炒」、「港獨」的人,陳稱「第一次見面冇」。根據2020年10月 11 日、即陳首次被捕後的供詞,「我記得例如好似李柱銘,我都有問過佢啦,即係點解你會鍾意同我接觸呢?佢純粹嘅講法就係,佢覺得我唔係嗰啲攬炒,又唔係港獨嗰啲人」。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嘲笑支持「攬炒」的人  

辯方問,陳向警方提供的證詞是否屬實?陳稱「我唔確定Martin Lee(李柱銘)係咪咁諗,但當時佢講過,佢覺得我唔係倡議港獨嘅人」,強調李柱銘並非在該會面提及此,另沒印象他曾指自己「唔係嗰啲攬炒」。那麼李柱銘是甚麼時候說?陳稱是第二次眾籌、「攬炒團隊」完成中英聯合聲明登報後的一至兩個星期。

辯方指陳不接受「攬炒」、經常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不同意,又指「我冇玩過任何攬炒嘅人」。辯方展示,陳於2020年10月11日的供詞,「我本人都係唔buy,因為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而家攬炒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哋」。

辯方指,陳提到「唔buy攬炒」、「成日笑佢哋」是否屬實?陳稱「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法官李運騰問到,即陳當時有否嘲笑支持「攬炒」的人?陳稱當時沒有。辯方又問,黎智英、李柱銘、Mark Simon 對「攬炒」態度負面?陳稱「一開始係」。

陳不記得李柱銘在首次會面中提及自己是「和理非」

辯方指,李柱銘在該次會面曾指陳是理性、非暴力的人?陳稱沒印象。辯方展示陳於2021年4月 28日的供詞,「咁就李柱銘呢,就好清晰咁話畀佢知道,其實我係一個和理非嚟嘅」。法官李運騰問陳,此供詞紀錄能否喚起其記憶?陳稱「我記得佢(李柱銘)係話我係登報紙同做眾籌嘅」。

辯方續指,換言之,陳不記得李柱銘有否在該次會面跟黎說陳是「和理非」?陳同意。辯方又指,該供詞紀錄在3年前,當時記憶應比現在更清晰?陳稱不是。辯方再問陳是否隨著時間流逝,記憶變得更加好?陳稱不是。陳表示,自己不是「勇武派」一分子、「前線」,亦不會在示威時做出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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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9日進行第七十三日聆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三日作供。辯方提及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以信託方式持有,惟周指「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並有指示營運,惟他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信託持有及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辯方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紀錄呈堂,以喚起周參加「飯盒會」的記憶,惟周指只短時期使用Slack通訊。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達權續穿黑色西裝出庭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庭上指,準備了《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訊息紀錄,當中部分內容曾向控方從犯證人陳沛敏提及、以及 2001至2021年的《壹傳媒》年報。

辯方欲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記錄呈堂  法官指有機會偽造

法官李素蘭問及,為何是由2001年開始?彭解釋,因該年《蘋果》併入《壹傳媒》。李官又關注 Slack紀錄的呈堂性,指紀錄由辯方自行取得,即控方還未看過?辯方同意,亦不欲透露來源,但強調可呈堂。

法官杜麗冰指,若Slack紀錄有機會是偽造,控方可能會反對呈堂,質疑辯方做法不理想。辯方指,擬向證人周達權展示Slack紀錄,因他供稱出任營運總裁後,參加所有「飯盒會」,相信有助他回憶;若周不認出相關紀錄內容,辯方就不會再追問。法官宣佈休庭讓控方閱讀。

控方閱畢文件後,關注部分Slack紀錄為周出任營運總裁前、即2018年,且周供稱在2019年10月開始才參與「飯盒會」,認為與周無關;辯方指,僅會問及在周任職營運總裁期間的紀錄。

法官杜麗冰關注,周雖有參與「飯盒會」,但不代表他有參與到Slack的對話,抑或周只是Slack相關群組的成員。辯方則指,會先向周展示他有積極參與的Slack對話,然後就此展開盤問。控方指,周供稱他每星期會參與「飯盒會」,但沒說過他參與了所有「飯盒會」,辯方不同意。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可在盤問時向證人釐清。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辯方開始盤問周指,在控方主問時周曾供稱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由黎擁有,辯方指「LAIS Hotel」 其實是以信託方式持有,周指「我唔太清楚,我知道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佢有畀指示點營運」。

辯方再問到,周是該信託保護人(Trust Protector)?法官李運騰問到,信託保護人是否指受託人(Trustee)?辯方指不同。周思索後,表示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由信託持有,或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

周指僅短時期使用Slack平台 

辯方又提出,黎曾召開「飯盒會」,會前讓員工在Slack軟件群組先提出問題,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而非周在控方主問時所指,員工在WhatsApp提出問題。周稱,整個情況是黎會透過電子通訊軟件,把出席者加入群組,事先問出席者有甚麼問題想討論,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有一段時間是透過Slack軟件,後則轉為WhatsApp軟件。周指他使用Slack只很短時期,故對Slack僅有「些少印象」。辯方展示Slack介面,周指「我相信係」。

辯方再展示Slack「港蘋紙廣告」群組,周同意他是該群組一員,在群組成立時已加入。辯方指,員工在Slack提出問題後,會有實體會議,再有人撰寫會議紀錄,周確認。辯方展示行政總裁張劍虹在Slack傳送的「今天午餐會議重點和跟進」,提到「蘋果網有眾多video talk題材,關於馬、體育、海外樓盤…」、「逆權運動下不少小店生意受影響,我們可以優惠給小店在報紙」等,周同意。

法官李素蘭關注Slack的介面,辯方解釋指可以按下對話、展開回覆等。李官指辯方在解釋一個複雜的應用程式,正如WhatsApp亦須專家證供,關注法庭能否接納辯方解釋。辯方其後指,盤問時會直接向周指出Slack相關對話內容。

2019年12月「飯盒會」討論改善《蘋果》實體報廣告及銷量

辯方指,在2019年12月6日舉行了「飯盒會」,討論《蘋果》實體報廣告遇上困難、及如何突破銷量,周稱「好老實,就唔記得」,指直至剛才看到一些文件才「有多些小記憶」。辯方問及,文件是否助他喚醒當時記憶,周回答稱「因為咁耐之前……唔會記得完完全全發生咗咩事」。辯方續指,如周需要文件協助記憶,會盡力協助。

辯方問到,周有否參加2019年12月6日的「飯盒會」,周稱「我諗有啦」。辯方續問,黎當日未能出席「飯盒會」,周稱不記得。辯方問周會否記得有某些情況,黎未能出席「飯盒會」,周同意會有這種情況,並同意如黎未能出席,張劍虹會主持會議。 辯方指當日「飯盒會」上,有人提出一些建議去改善報紙廣告,周稱「我諗要睇返當時啲對話,就可能會記得多啲」。

周不同意「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有關   非由黎作編採指示 

辯方讓周閱讀相關Slack記錄。周其後確認自己有出席該「飯盒會」,而黎沒出席。辯方問到,黎沒出席的「飯盒會」,是交由張劍虹主持?周同意。 辯方再問,給小店登報優惠事宜,是否在該次「飯盒會」首度提出?周稱不記得,亦不記得是由黎還是其他同事提出。辯方再問及,周出席的「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發展有關,「飯盒會」並非由黎訂立編採指示?周不同意。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到庭,其妻及女兒續前來旁聽。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二日聆訊中,周達權供稱,黎旗下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管理多間加國酒店,與《壹傳媒》沒關連,而LAIS Hotel在2019年4月從黎的銀行戶口匯款200萬美元處理Mark Simon計劃,程序上已取得黎批准,他不需知計劃內容,同意自己像「橡皮圖章」;周又確認曾收到電郵通知,Mark Simon向李宇軒支付500萬,因李柱銘請求助李作「過渡性貸款」,據周理解為文宣廣告費用;另2019年黎曾過私人戶口向Mark Simon支付20萬美元年終獎金,連同過去4年Mark Simon已獲發年終獎金近900萬港元。周又供稱,黎曾向他提及 「一人一信」可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因「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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