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救災|宏福苑業主獲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 另有5萬搬遷補助予業主及租戶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釀成嚴重傷亡,數以千計家庭失去家園。政府公布最新援助安排,將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同時亦向業主和租客發放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提供資金補助讓居民自行選擇居住屬於最可行解決方法,當局將從12月22日開始向宏福苑業主提供每年15萬元、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每半年領取一次,每次7萬5千元。另提供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資助搬遷和重置傢具和電器等的費用。租戶亦會獲發放5萬元一次性搬遷補助。

卓永興表示,現時共有約632名居民仍住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的酒店房間、548人仍住在青年宿舍或營舍,另有約3439人住在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房協項目或中轉單位等。而政府有逾1000個能用作較長期安置受影響居民的單位,但社工接觸居民和地區反饋得知,很多居民希望獲租金津貼租住原區單位。

卓永興形容,居民要求不難理解,亦非常合理,而政府在大埔區已無剩餘應急住宿,提供租金補助最能解決問題及可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向業主發放的租金補助會以單位為基礎,連同5萬元搬遷補助,本月20日起,陸續由「一戶一社工」機制發放。目前暫住酒店的業主,需要搬離應急住宿後才會獲搬遷補助,社會福利署將根據相關土地註冊記錄處理,業主不需另外提交業權文件。

麥美娟表示,為提供更大彈性,業主領取租金補助後,仍可選擇入住當局提供的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但須向相關營運機構繳付租金。目前暫住酒店或青年宿舍的業主,若選擇繼續居住,須按營運方規定繳租;若決定搬出,則可獲發5萬元搬遷補助。

另一方面,針對原居於宏福苑的租戶,若選擇自行在私人市場租住單位,每戶可獲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若同一單位有多名租戶,補助仍以單位為基礎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