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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張劍虹求情指角色被動 曾游說其他人減低犯罪影響 惟法官指無實際退出串謀行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與同案另8名被告周一(12日)起進行求情。代表《蘋果》前社長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的大律師求情指,張的角色被動,僅聽從主腦黎智英的指示,在《國安法》生效後曾試圖游說其他人減低犯罪行為的影響,以「35+顛覆案」中的區諾軒為案例,冀法庭考慮角色而減刑55%。惟法官指,張劍虹沒有實際退出串謀的行動。










